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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All (静冈玉露)
2025-01-07 21:47:25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e1Rq3LsB/
关于近日外界对金马执委会相关讨论,说明如下:
1. 金马 X 威秀联名影厅之常态放映皆比照院线票房拆帐或支付版权费,且未来将以影像
教育推广为主。
金马影展常年面临寻觅放映戏院之困难,去年开始,威秀影城与金马合作联名影厅,除使
金马影展可确保有固定放映场地外,亦希望于非影展期间,能以更多元的方式运用影厅。
现行做法为放映华语片或有片商代理的艺术电影,并与版权方以院线票房拆帐或支付版权
费等方式合作。若为票房拆帐,金马仅保留7%票房收入以支应相关执行成本,其余部分皆
由戏院与版权方拆分。
未来联名影厅亦会将金马致力推动多年的影像教育扎根计划常态化,逐步增加影像教育推
广活动。
2. 金马影展参展影片近年皆采支付版权费或双方同意的方式合作。为消弭疑虑,日后将
以支付版权费为主要合作方式。
目前在影展放映之观摩影片,与金马的合作形式包含支付版权费用,或包含但不限于负担
影人来台机票住宿费用、制作放映素材费用等方式。为消弭疑虑,日后金马将以支付版权
费为主要合作方式。
3. 金马执委会不以营利分配为目的,而是推广电影艺术,并寻求影展之稳定营运。
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系属于财团法人组织,可在规范内从事营利行为,但“不得将盈
余分配给股东或利益相关人”,而非“不能有营运收入”。
金马执委会为维持稳定营运并顺利推动各项业务,每年均须自筹一半以上经费。以2024年
度为例,经费来源除公部门补助48%,尚须自筹52%(票房收入16%、企业赞助与广告收入
29%、其他收入含周边商品收入7%)。相关运作符合财团法人法之规定。
目前戏院公会之票房统计尚未包含金马使用之售票系统,金马影展可另外提供票房数据予
戏院公会及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列入全国电影票房统计。
感谢各界关心与赐教,金马团队会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