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编/导/演的薪水占比高,
跟他们经纪公司够力、工会强势都有关系吧
(导演或编剧有经纪公司这种事,
在台湾似乎很难想像,有律师就不错了?)
片场工作人员如摄影/灯光/场务/录音/梳化服多半也有工会没错,
但议约能力就比不上“门面”的三巨头
例如每天工时多长、
几天休假一次、
外烩吃到什么等级、
现场有没有点心餐车、
住宿是多少人一起、
器材跟人员的交通安排,
可能都要看演员跟导演“争取”
至于像是美术/道具/特效/特技这些
演员剧组还没到就要做前置,
副导喊收工也还要继续忙的人,
要符合工时跟劳安规范又得请更多人手。
讲难听一点,
在美国拍个阿里不达的三流电影,
每天现场可能也有60几人
通告单各组上班时间大概就占半页
台湾拍戏多得是4、5个人照顾全组,
幕前幕后20几人配六七台九巴这样干完一部片
工时不含通勤能压在12小可能还算爽的
这样几千万台币烧掉,观众还嫌穷酸
美国拍戏若要真的很省,
我猜不是像Rob Rodriguez早期除了演戏
几乎都自己来的菜鸟剧组,
不然就是没申请到处打游击、请非工会成员等等高风险拍法
顺利拍完有机会当下一个詹神柯麦隆
出事了就是Midnight Rider或是Rust
其实啦
大公司浪费多少钱拍片真的不干观众什么事
拍砸了也是他们要面对股东
编/导/演下个工作比较没本钱含扣
对工作人员来说,
只要领得到薪水、健健康康的下班
票房口碑再烂也是一支好片
能不能拿出来说嘴炫耀都是其次的
以上如有雷同,纯属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