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好雷] 追龙II:贼王

楼主: jygiant0330 (小祯)   2019-06-12 14: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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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百万港人正上街反对通过“逃犯条例”,一部改编自真实故事的港片上映了。挟著前
一集《追龙Chasing the Dragon》引起港片迷们对黄金年代的回忆与四大演技派男神同台
飙戏,《追龙II:贼王》比第一集更有看头。虽说仍有不少美中不足之处,但对于热爱港
片的影迷来说,还是可以小小满足追求刺激的过瘾感。
改编自曾经绑架香港著名商人李嘉诚长子李泽钜的“世纪悍匪”张子强的犯罪故事,《追
龙II:贼王》一如过去所有影射他的作品并未使用本名,而是将主角改为“龙志强”。高
智商的悍匪龙志强(梁家辉饰)趁著香港回归、英国政府移交前的治安空窗期,绑架富商
与其长子,并开出80亿天价赎金,富商家人没有报警,付钱赎人,而与其斗智的则是香港
警察何天(古天乐饰)。类似于经典港片所富含的元素,爆破、飞车追逐、狠话与枪战一
样不少,不过,照理来说应该要与《追龙》一样聚焦于跛豪与雷洛等人物故事与塑造上的
《追龙II:贼王》,却成了一部了无新意的警匪片。虽然过程当中情节发展多次出人意料
,但最后稍嫌烂尾的收场令人错愕,可惜了一个好故事。
全片当中最为精彩的莫过于林家栋饰演的“博士”,跟着龙志强作恶已久,却由于过去一
场“意外”而怀恨在心,静待报仇时机。他利用何天的方式、黑吃黑的计划看似缜密,窝
里反的动机也像是“以爱为名”,让人以为当年的事件使他看清龙志强,并且洗心革面。
可惜角色塑造到最后却使其变成“视财如命”、为财而亡之人,实在不太合情理,也难怪
有网友指称,当何天回到狼窟引爆炸弹后,龙志强力求复仇,跟车情有可原,但只为大笔
赎金的博士,何不回到门户大开的别墅去搜括那“神经病”般堆叠的“钱塔”呢?
但是,电影从开场的剪接便可看出引人入胜之处。虽然以张子强的故事为本,但《追龙II
:贼王》的主线故事并非史实改编,若仍希望世人看出这层影射,至少得把他的知名事迹
呈现出来。电影开场以犯案与玩乐的蒙太奇,搭配相似画面巧妙呈现出龙志强一帮人挥霍
无度与作恶多端。其中,张子强最为人所知的两场富商绑架案的特点都在电影当中呈现,
而最后龙志强伏法前望向天空时,画面再次切回过去的玩乐画面,以前后呼应为电影画下
美好的句点。
只是,本该是主角的“龙志强”,风采全被古天乐的帅气抢去。当然不是指影帝梁家辉
的诠释出了什么问题,他完完全全演绎了龙志强的狂妄自大,不过,所有得以耍帅的镜头
与桥段都安排给古仔了。像是不知所以的飞车竞速与双方谍对谍的斗智,何天的帅劲肯定
让观众打从心底为他喝采。而古天乐也在片中有两次流泪的演出,其一为前段搞笑诙谐的
片段,被呼巴掌呼到落泪,另一次则是因为片中何天多次面临生命危险,古仔鬼门关走一
回却得压抑内心情绪激动的泪,清楚告诉观众“何天与死亡的距离”是多么近。另外,套
句何天片中台词“都几十岁人了,当什么卧底阿。”别说不久前推出的《P风暴 P Storm
》,就连暑假即将上映的《使徒行者2:谍影行动Line Walker 2》都是以“卧底”为主题
。不论是抓卧底还是自己出生入死当卧底,古天乐还真是辛苦啊,如果说麦特‧戴蒙的角
色总是要人拯救,古仔则是尽做些苦差事,而且动不动就要送命。但对于喜爱古天乐的影
迷来说,《追龙II:贼王》绝对不会让人失望,梁家辉还破相了,古仔的帅脸可是动都没
被动到呢。
张子强以绑架富豪成名,龙志强也不例外,而这段犯案过程之精细仿佛《The Ocean's瞒
天过海》系列,可以说是全片高潮之一。但是,其他段落龙志强一帮却看似不那么精明,
也难怪整部片看下来,何天比较像是主角,而事前缺乏如《瞒天过海》系列的缜密计画与
沙盘推演,则错失了提高龙志强一帮气势与运用剪接手法的好机会。
认真说起来,龙志强还算是个悲剧角色,宛如苦情版的“雷神索尔”,尽为了不成材的弟
弟奔走。不管是当年引起“博士”叛变、起恨心的“意外”,抑或是让香港警方有机可乘
派何天来卧底,都是由于弟弟“三小时就可以赌输几个亿”,龙志强要是没有门路快速生
财,恐怕早就带着弟弟喝西北风了。而在《追龙II:贼王》或是张子强作恶的年代,这崛
起的枭雄所靠的就是绑架富商,再将炸弹绑在自己身上前往勒索赎金,胆大的夸张行径虽
说也是为了自己玩乐,但若非为了弟弟,“大仔”早就收山到夏威夷逍遥去了。
最后,关于电影的片名,有一说为原本直接命名为《贼王》,但后来改为《追龙》续集。
有着“吸毒”之意的“追龙”在本片中丝毫不见,而情节也与前作毫不相关,充其量只能
说是要追“龙”志强这尾龙。只是,张子强实际上是由于从中国购买800公斤炸药,而后
潜逃到中国后被捕,原先他希望以“身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点在香港”为由申请回港
审判以逃死刑,但因为爆炸物与枪枝皆从中国购买,被香港政府拒绝,而这起案件也引起
“罪犯于中国被捕受审是否移交回港受审问题的争议”。时任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表
示“内地当局对张子强案件行使司法管辖权,并非因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一部分”,并指出“我们与内地并没有正式的移交逃犯协议。不过,香港特区政府与
内地机关有一项行政安排,根据此项安排,香港居民如所犯的罪行全都在香港进行;又或
亦同时牵涉根据内地法律是违法的行为,则这些人在内地的司法程序完成后,以及如有刑
期而服刑期满后,会移交予香港。”且张子强案件的处理作法“亦符合移交逃犯的国际惯
例”。最后,他于1998年12月6日执行死刑枪决。
或许是因为既已偏离张子强实际作为,却又希望接回他最后伏法的结局,加上本片有中资
,所以特别安排广东公安与香港警方的合作,由何天“引”龙志强出关,将案件移交给中
国。但于关口时何天既已知道龙志强手上的枪已无子弹,为何需要将赎金车双手奉上,再
交由广东公安去公路追逐呢?如此恶人当然能够逮捕归案是众所期待,但倘若仅为“执行
死刑”之故将龙志强奉上,便更不难理解如今港人“反送中”的诉求了。以中国认定的罪
名,将任何“罪犯”送离早已废止死刑的香港,一般百姓只能祈祷自己永不被列为“观察
对象”或“罪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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