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改判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9-06-04 00:16:18
https://www.ptt.cc/bbs/movie/M.1559555935.A.893.html
oSCo [请益] 带小孩看哥吉拉
说明:
个人认为该文有引战,但不符合现有版规所列之四个项目,所以没判引战
只判了无关版旨部分
公告贴出后,看到版友们有表达的意见
三位版主讨论后,取消水桶,纯给予警告
引战的部分,我们一直在讨论修新版规,确定的是到时候
下面条列只是说明而不是必要
https://www.ptt.cc/bbs/movie/M.1557825156.A.C41.html
三位版主联合讨论后(当时只有我上任,我认为版规如此写就该成立)
认为该条是攻击版友的政治认同才能成立
虽然水桶期已经过了,但必须还予公道
新版规这条会讲得很清楚,怎样才算政治标签之攻击
kai3368看完讨论后同意
hhwang之意见如下:
针对“维尼”一案判决(见 #1SseQ4n1 (movie) ),我曾表达过质疑,现在重新讨论此
案,在此表达我的主张:
1、电影板板规及处罚的目的是用来维持良好讨论风气,不是拿来水桶人的,所以用语需
在全文应答脉络下检视,而非为了处罚而挑出单一字词。
2、政治谩骂板规的用意应是保障板众不因政治立场而遭到攻击,确保电影讨论不会演变
为攻击各人政治立场而设定。
3、“维尼”一词并非攻击受文者政治立场,而是以现实状况比喻,不属“政治用语从严
”范畴。
基于以上三点,我认为“维尼案”应当以“不处分”平反。
——
本私信为 hhwang 板务内容讨论
直接受文者可直接引用于板务与公众讨论用途
需如实引用不可变造
作者: steven623997 (无聊正比于深度)   2019-06-04 02:08:00
哇前脚才改判完 刚刚又桶了两篇明明是在讨论影星的文耶 然后公告也不用贴内文让大家检视是哪里不符合板旨的。 苦日子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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