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和电影都在讲故事,以及反映人生,只是表现工具不同,一为文字一为影像。好的小
说和电影,足以感动读者或观众,随着人物的际遇及其喜、怒、哀、乐,一起欢笑或落泪
,乃至启迪人生的智慧。小说和电影也可以说是现代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休闲活动。
至于小说和电影的关系,的确十分密切。由于小说历史悠久,电影相较之下则是新兴艺术
,许多电影改编自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形成一种当代文化现象,像珍‧奥斯汀、托尔斯
泰、海明威、川端康成,乃至张爱玲、黄春明……等作家作品,不胜枚举,都是大家耳熟
能详的例子。当然,亦有原创电影大受欢迎,进而将剧本改写成小说以飨读者的情形,但
这毕竟是少数。
改编自文学作品的电影,其版本奠基于改编的故事上,而无论何种时代背景或主题意涵,
我们看到的是,以影像重构的历史与过去的文化社会。在重构的过程中,影像如何来重现
或诠释原著,这是两种文类的颉抗,两种说故事方式的对照与较劲,十分值得探索玩味。
文学作品改编为电影,杜德利‧安德鲁(Dudley Andrew)曾就叙事技巧的角度,将之区
分为三种不同改编方式,即“借用”(borrowing)、“忠实呈现”(fidelity)以及“
交互作用”(intersection)。第一种只是借用小说的名称、主题,使观者产生联想,与
原作不一定有直接关系;第二种则是企图将文学作品透过另一种不同的媒介来呈现,力求
忠于原作,许多古典文学的改编,如英国BBC电台的一系列莎翁名剧及十九世纪英国小说
的电视影集皆属此类;第三类则是将电影视为一套迥异于文学的机制,在引入文学作品时
,也就是透过电影的拍摄与一个不肯屈服的文本抗颉。这当中又以第三种电影改编文学的
概念与互文理论(intertextuality)近似,电影所引用的文学文本,就是影片中的“符
号他者”,电影有意的改写,使得两个符号系统产生意义的断裂,我们可以由这些裂缝,
进一步探索其背后的文化与政治意涵,而这也是最值得探讨的一种改编方式。
小说改编成电影,得到的评价各不相同,大抵言,失败者多,成功者寡,但电影界始终是
“前仆后继”,导演及编剧仍透过电影形式,不断地尝试与小说进行互文对话,展现强烈
的艺术企图,带给读者与观众高度的视觉及心灵享受。有些小说,甚至于不只一次被拍成
电影,由此亦不难体会出小说与电影共舞之广受欢迎的程度。
平心而论,将文学作品改编电影,往往吃力不讨好。原著被相中,必定具有一定知名度及
文学评价,电影拍摄成功,会被归功于原著精采,电影若是失败,则每被归咎于编导功力
不足。通常,电影导演如果采取忠实呈现(fidelity)的方式,至少有原著的主题语码与
叙事架构支撑,这是最稳当的做法,但可能被评为创意不足;导演若认为改编电影不是文
学作品的复制与再现,不肯屈服于文本,不拘泥于非忠于原著不可,甚至对人物及故事情
节大幅调整、修改,或者改变了原著的结局,扩大故事张力,只保留原著之主题与精神,
赋予崭新的诠释,创造自由发挥的空间,凸显影片本身的个性,如此恐遭先入为主的读者
所非议,觉得此一文学作品所改编的电影已经面目全非。事实上,改编电影的成就,超越
原著者极为罕见,而改编成功且叫好叫座的,通常是导演摆脱束缚与设框,大破大立,勇
于放手一搏,更添原著魅力,增加娱乐效果和可看性,成为跳脱文学的成功典范。
无论如何,我们在“阅读”小说和电影之间,寻找“两者之间”平衡的美学观点。而小说
改编电影,最可贵之处,仍在于电影以小说为本,加入对于电影形式本身的思考,化文字
为血肉,将细节描写一一纳入镜头,将想像具体化,结合了戏剧、音乐、视觉与设计等各
项多元的艺术形式,赋予美感,让故事中的虚拟人物有机会跃然重现在银幕之上,小说乃
因转化而延伸了另类的生命。再者,观众看了电影,深受吸引,意犹未尽,回过头来阅读
原著,这又是另一番滋味与光景。
可以预见的是,小说和电影的互文对话必将持续下去,不断地丰富文化内涵,进而提升艺
术境界,增添我们生活的乐趣。
之前,观赏米兰.昆德拉名著《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改编的电影《布拉格的春天》,觉
得原著和电影相得益彰。大家觉得原著改编翻拍获得成功,甚至于超过原著的还有那些电
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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