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台湾电影 立法院建议建立国片放映通道
发稿时间:2018/07/08 10:50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8日电)国片低迷,立法院开药方抢救台湾电影包括:建立国片放
映通道、政策补贴实体的国民戏院、订定国片映演比率,同时推动修法让电影票房系统透
明化。
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出炉“振兴我国电影产业相关问题之探讨”专题报告指出,近年来,最
卖座国片为2008年的“海角七号”,全台票房约5亿3000万元,之后“艋舺”、“鸡排英
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赛德克巴莱”等都有不错的票房,可惜荣景未
能持续。
报告指出,美国好莱坞商业片大军压境,加上有线电视及数位影音平台的崛起,全球电影
票房快速衰退,都严重冲击台湾电影产业,并导致国片市场快速萎缩。
为抢救台湾电影,法制局在报告中提出多项具体建议,包括修正电影法第13条增订第2项
规定,电脑票房统计相关资料,由中央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电影相关法人、团体或机构公告
之。
其次,订定未提供票房统计相关资料或提供不实者的罚则,建议修正电影法第21条规定,
中央主管机关应予警告并通知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得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下罚锾,并通知限期改正;届期仍未完成改正者,得按次处罚。
第三,订定国片映演比率的可行性,参考韩国做法,发展电影产业的同时,以维护本国文
化的理由,作为抗衡国外政治经济压力的筹码,并对国内电影产业采取必要且不牴触国际
承诺的保护性措施 。
第四,建立国片的放映通道,政府宜建立院线以外的映演通路例如国民戏院,可采由政府
补贴实体的国民戏院例如光点台北、中山堂、真善美等,也可结合地方的观光或特色,增
加放映通道。另一种是OTT,目前公共电视也在发展OTT,或者是中华电信,中华电信有国
家的股份,应该要花更多的钱去做公共服务。
其他包括强化行销策略;重新订定电影辅导金补助、审核机制;培养电影产业人才;拓展
国片之海外及大陆市场;鼓励民间投资拍摄电影等。(编辑:陆倩瑶)10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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