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转贴] 电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楼主: addict615 (615)   2018-06-06 14: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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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dict615 (615) 看板: boxoffice
标题: [转贴] 电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时间: Wed Jun 6 14:47:20 2018
本文收录于“2017年台湾电影年鉴”之中。
https://www.tfi.org.tw/Publication/PublicationsInfo?PublicationId=335
(附免费网络电子版)
简述:内文介绍包含台湾过去尚无全国电影票房系统时的票房从何而来,
以及最容易被拿来做比较的别国(中日韩美)电影票房系统介绍。
电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文/陈昱岚
2016 年台湾电影产业与文化政策的重要里程碑,因《电影法》修法而正式上路的“电
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绝对是举足轻重、不能忽略之一环。
电影票房统计数据除了满足观众对于票房结果的好奇心外,某程度上,也是观众电影
消费行为的选片指标。依消费型态衍伸而论,对于电影产业(含制作、发行、映演等
各环节)的业界人士来说,既有的电影票房统计数据自是新片摄制、筹资计画的参考
要素,而当下映演中的电影票房成绩,更是牵动商业策略调整的重要资讯,在电影产
业链的布局上具有高度战略价值,并成为最终利润分配所据。因此,透明、全面的电
影票房统计数据,实乃产销两端都殷殷企盼的资讯。
管理电影事业的中央主管机关文化部,在 2014 年正视此需求并具体推动,不但举办公
听会广纳各方意见,也大刀阔斧推动《电影法》修正案。随着立法院在 2015 年通过修
法提案,规范映演业者应于新法施行后一年内建置电脑票房统计系统,并提供票房统
计相关资料[1]。至此,电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的运作总算于法有据,箭在弦上开始启动,
准备回应各界长年以来的声声呼唤。
然而,社会上对于电影票房资讯的攸攸众议,并未因制度的上路而有所停歇。电影票
房资讯揭露制度涉及面向庞杂,绝非简单一句“政府管制产业的高权行为”,便可轻
易归因究责论果。当论者咸常立于各自本位看待电影政策时,难免失之褊狭,或错放
期待。立于此一历史时刻,笔者认为回首过往、凝视当代、展望未来,逐一爬梳电影
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的诸般脉络,有其必要。
一、沉疴何来?-台北观天下的电影票房视野
台湾长年以来的电影票房,呈现出“台北观天下”的奇异现象,仅台北地区的票房有
一致的公开数据。饶是由文化部捐补助运作之财团法人国家电影中心每年所出版的《台
湾电影年鉴》,涉及各年度电影票房市场分析的专文,援用之背景资料亦仅是台北地
区的票房,未有全台湾之票房数据作为论述基础[2]。至于各院线电影在全台总票房数为
何,总教人雾里看花,各自解读。举例而言,2016 年 7 月首周上映的《海底总动员 2》
、《寒战 2》,片商均以获得全台首周票房冠军为名,进行广告号召[3],形成“分别自行
宣布当选”的闹双包轶事。这类事例屡见不鲜,却缺乏任何客观第三方资料,可供检
证两方说词的正确性。
由于电影产业具有资源密集性,产制营销所涉之金钱、人力和市场,多半聚焦于都会
区,片商在有限资源妥善分配的商业法则下,往往只能关注消费人口最集中、消费总
额最高的台北市。另一方面,因台北地缘亲近,便于片商派员到戏院抽检稽核票房实
况,故而台北市场内的发行商与映演业间,具有较为对等的谈判地位。所以,台北市
影片商业同业公会(简称“片商公会”)与台北市电影戏剧商业同业公会(简称“戏
院公会”),早年即存有一定默契,由台北市各家戏院将每日票房数据回报给戏院公会,
戏院公会每周一汇整北市周末票房数据后,提供给片商公会作为拆帐依据。其他县市
的票房统计并无类似操作模式,导致无从进以统计院线片的全台票房数字。
但是,片商与戏院之间映演收入的拆帐,须以全国票房为计算基础,此时,台北以外
地区的票房(除了有连线系统的连锁影院),因无实际数据反馈的窘境,只能在发行
之际,由片商与戏院预先就影片的市场取向,进行票房数据的评估、谈判。亦即,原
则上台北市以外其他地区的票房总合,是台北市票房的两倍。但若影片取向相对符合
非首都区观众品味所好时,在可以预见其他地区票房形势乐观的前提下,则可用超过
台北票房两倍的倍数计算之,并进而推估出全台票房数字。
此外,票房收入的拆帐方式,又分为“比例拆帐制”与“点数拆帐制”。前者是依照
事先约定的比例,直接就票房营收来分配收入;后者则是以台北市票房千分之一到千
分之十不等的计算分润金额。因此,台北市以外地区的“真实票房”数字,从不是片
商与戏院间的拆帐计算依据,戏院也缺乏据实统计票房并回报给片商的动机。故而,
无论全台湾票房再怎么热卖,都无法精确反应出片商应有的真实收益;片商碍于市场
生态中相对弱势的困境,亦难以挑战由来已久的利益分配模式。
二、药石翻至?电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的萌芽契机
片商与映演业者因对电影票房资讯掌握的不对等,衍生诸多纷扰,片商往往大感不平。
在产业链中担任摄制环节的片商,一旦难以从市场上获得合理收益和效用反馈时,自
然会使片商却步于未来的电影投制。如此多年沉疴,过去长期未见政府单位正面、积
极的因应,何以在近年态势丕变,文化部被期待“能为”,而其主观上也“愿为”?
若只将此归因主政者更迭后的新思维,难免过于浅薄、草率。笔者认为,制度之所以
能水到渠成,不能忽略时代背景下的各种主客观因素。
(一)、科技与大数据时代的刺激
从 1994 年开始普及的互联网,以及近年人手一支的智慧型手机,交织成“资讯爆炸”
的时代。在科技推波助澜之下,资料高速产生,也易于蒐集取得,进而利用电脑的高
速运算,便能在巨量、多元、动态的资料中,分析其中的关联性,发掘价值。大数据(
Big Data)转换下的商业智慧(Business Intelligence),不仅广泛运用于消费行为解
析、广告露出效果即时侦测、金融证券投资分析等商业决策,也有助于公共政策分析与
社会治理[4]。
这股新趋势亦反映在电影产业,例如美国的Te Numbers、英国的Epagogix公司,透过
累积数十年的商业电影数据库,可建立稳建的票房评估模型,藉以预测电影票房、辅
佐产业链的投资金流判断。其中,最为基础也最受仰赖的资讯,莫过于票房统计资料。
结合不同时间点、地区、排片方式等控制变因,系统性分析电影票房数据,不仅有助
于了解市场走向与潜力点、即时调整映演中电影的经营策略,亦能作为未来新片筹划、
集资的参考。
数位时代下,大数据经汇集分析所创造出的新型商业模式,深深影响电影筹制计画的拟
定、资金征募的计画,乃至于发行阶段的映演方式(上映地区、厅数、银幕数等)商议,
电影产业自然对于票房资料求之若渴。又根据跨国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Pricewater
houseCoopers,简称PwC)的《2016-2020 年全球娱乐及媒体行业展望报告》[5]显示,
电影业的产值成长率为全球娱乐及媒体产业的第三名,潜在商机益发可观。可想而见,
产业施加予政府的压力(或说殷殷期盼)势必日渐升高,政府无法再轻忽此一议题。
(二)、国家理论与公共行政任务型态的转变
以立法、公权力手段赋予票房资讯的公开化,毋宁是国家文化政策的具体展现,由《电
影法》历来修法的谱系,不难窥见国家文化治理权面对电影时立场上的递嬗。早期《电
影法》侧重于“管制”,国家一方面对电影进行内容审查,握有诠释的话语权,抑制
不为高权者所喜的意识形态与价值呈现,同时也引导电影配合国家政策,大兴爱国情
操、阐扬伦理道德。
其后,福利国家的政治治理概念逐渐抬头,因此,国家的电影产业政策开始着墨于经
济上的扶弱、患寡,以编列预算、给予辅导金的方式进行辅导。近年则开始着墨于“公
私协力”的弹性立场,借由适度与民间合作、走入市场的方式,达成公务目的。[6]举例
而言,以国家发展基金(简称“国发基金”)投资国片,便凸显电影除了文化传递功
能之外,同时具备商品特色,自然须以投资获利的评估判断如何倾注资源,以钱滚钱,
开拓国片的市场品牌。
当国家开始以商业性眼光看待电影产业时,消费者的需求与趋向,必然也是公部门投
资国片的重要分析工具。2015 年《电影法》的修法理由便不讳言,为了推动电影相关
辅导措施,需要有效的数据统计资料,作为政策制订及电影市场分析之依据,因此赋
予映演业建置电脑票房统计系统,并提供票房统计相关资料的义务。[7]
(三)、电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成相,与他山之石
为落实《电影法》第 13 条第 1 项─电影映演业应在新修条文施行日起一年内建置电
脑票房统计系统,并提供票房统计相关资料─文化部正式公告映演业者应提供之电
影票房内容、格式及期间等细部制度,并指定财团法人国家电影中心负责对外提供文
化部所取得之资讯。[8]
不过,此制度实施后,无论资讯的正确性、即时性、全面性或取得便利性,仍难以满
足各界要求;而外国票房资讯如何完整便捷等等比较之语,更是论者常用以检验台湾
制度良窳的标准。笔者认为,政策的形成,是各国政治、经济与文化情事累积的综合
反映,因此,针砭政策得失良窳时,不宜率尔悉数移植他国形式上的制度,而失却因
时因地制宜的在地温度。透过盘点各国票房揭露制度运作模式,和社会经济背景的差
异,或许能较中肯指出我国现行制度何以异于他国之处。
三、各国票房揭露制度简介
(一)、台湾电影票房揭露制度简介[9]
(详见图表)
http://i.imgur.com/nKsVJ64.png
http://i.imgur.com/XRq0KbQ.png
注:因本文完成时间,故图表内容不符目前状况。
票房揭露方式至12月7日起,调整为每周四公告前周一至前周日正式上映已满7日之单周
票房资讯以及上映以来之累计总票房资讯。
(二)、中国电影票房揭露制度简介
中国电影市场拥有第三方票务平台,耳熟能详的格瓦拉、微票儿、猫眼电影、大众点评
、淘票票、时光网等票务平台,为了争取客源,往往搭配高额度的票价补贴优惠,使得
票务平台能取得的票券价格低于现场购买的实体票券,跃升为中国观众订购票券的主
流方式,因此使用率普遍较其他国家高。在互联网应用具有高普及度下,电影市场呈
现与大数据资料高度整合的型态,民间第三方票务平台便能反应即时、庞大的票房资
讯。此外,2015年10月,隶属广电总局下的专资办(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也推出电影票房实时数据平台,故目前中国呈现官方民间分流的多
样票房数据提供模式。
举例以言,在民间方面,猫眼电影票房资讯,结合自家市占率极高的电子售票系统,
和为数众多的异业结合戏院,得以提供当日,甚至是隔日已出售的电影即时票房、排
片占比、票房占比与上座率等综合数据。2017年9月,腾讯微影时代旗下的第三方票务
平台:娱票儿、格瓦拉并入猫眼电影,使得猫眼电影进一步获得微信、QQ在线的票务
入口支持,[10]与挟著阿里体系巨额资本的淘票票平台分庭抗礼。在“大者益大”的
票务平台合并,并与互联网巨头既有用户资讯逐步整合下,票房数据的广泛应用性与
商业价值更加彰显。
又如,与中国前三大搜寻引擎“搜狗”结合的“CBO中国实时票房”,是民间重要的
票房资讯提供平台,其资料来自艺恩咨询公司,借由票房监测、统计、分析等方法,
每五分钟更新当日票房数据,内容包括映演中电影的排片占比(含一二三线城市比
例)、当日票房、上座率、场均人次等资讯。艺恩公司是中国首家娱乐产业研究机构,
监测全国超过 2,500 家影院每日分场票房资料及近千家影院每小时票房资料,结合数理
模型和强大图表分析功能,快速深入把握市场趋势及竞争状况。此外,艺恩公司每年
度都会将“EBOT艺恩日票房智库数据”、行业深访、线上调研、二手资料收集等资讯
进行研析,推出付费式的《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帮助电影行业从业者更加了解
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以及电影产业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融合发展。
至于官方电影票房揭露制度,缘起于2014年6月,财政部、发改委、税务总局、新闻
出版广电总局等七部委,为了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与管理,
将专资办打造为具备电影资讯统计、资金结算、监督管理功能的国家电影资讯统计管
理中心,以8,000家影院同时接收和数据入库、电影票二维码验证、平台监控、售票软
件版本资讯巡检、网络代售票务数据的接收入库和主动抓取等方式,强化全国电影票
务综合信息系统。[11]目前,专资办官网每日下午两点半更新资料,提供“前一日”的
“单日前十名”电影票房、场次、人次、累积票房,供公众浏览。
(三)、日、韩票房揭露制度简介
日本的电影票房揭露制度,与中国相仿,采行官民并行的途径。官方资料由经济产业
省每月以发布问卷调查的方式,向片商及映演业发布问卷,请其回报票房资讯后,再
累积当年资料作成电影产业实态调查报告,分析产业发展状况。[12]核其政策本质,应
着重于主管机关对于各产业脉动的掌握,据以作为施政规划的资讯基础,而非着墨于
票房数据的即时性与真实性的控管,亦不将即时票房视为应公诸细节于众的资讯。
至于民间部分,主要由集结日本四大电影发行公司(东宝、松竹、角川、东映)的社
团法人日本映画制作者联盟,每年1月前发布前一年度的电影票房资讯。[13]另也有其
他民间单位整合票房资讯,定期公布当周或当月票房资讯。
相较而言,日本电影产业环境较无即时资讯的迫切性,倾向就完整资讯进行全面性揭
露与研究,故重点放在票房年度报告。另因票房资讯事涉产业营收与分配,一旦从业
人员故意提供错误票房资讯,可能连动性引发主管机关罚款、银行取消对该公司的贷
款等不利后果,在造假成本过高的情况下,票房数据容有一定的准确性。
韩国电影票房揭露制度,主要由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Korean Film Council,简称
KOFIC)负责,该会隶属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为负责支援电影事业的专门机构。由
于韩国政府从2007年7月起,筹集并运营五千亿韩元规模的电影发展基金(基金以政
府出资的两千亿韩元,电影票征收3%税费分摊两千亿韩元,以及加上既有的电影振
兴金库一千亿韩元共同组成),并从中提拨每年约一百亿韩元的资金,投资于各种有
筹划力和潜力的电影专项。是以,快速、准确的票房资讯,对于KOFIC而言,不仅是
为了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电影市场流通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国家扶植电影产业、
投资电影摄制时,有客观市场指标得以依循。
韩国电影政策着重电影产业发展、市场开拓的特色,完全展现在票房资讯揭露的方式。
KOFIC 的电影票房公开查询系统,直接以“日、周、月、年”为单位的电影成绩作为
排行序,揭露上映中电影的发布日期、该期间销售额、累积销售额、收入占比、银幕
数占比等资料,另可指定资料统计的地理范围为特定区域或全国统计数据。
(四)、美国电影票房揭露制度简介
美国是全球庞大的电影生产与销售地区,各产业链下的商业机制十分完善,毋庸仰赖
国家介入强制公布票房资讯。早年主要的电影票房资讯来源,为兰特拉克集团公司
(Rentrak Corporation)和尼尔森 EDI 公司(Nielsen EDI Inc.)。前者成立于1977
年,已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娱乐产业资讯研调公司,所涉产业包含电影票房、电视收视
和广告等;后者在 1976 年成立,业务涵盖全球高达五万多块银幕的电影票房资料追踪
分析,但于 2009 年遭前者并购。
美国电影产业汇聚钜额的投资与融资,尤须大数据分析作为资金运用策略的辅助工具,
在自由竞争市场高度发展的产业环境下,相应的收费型数据研究公司,也在电影票房
资讯的经营上,有卓著的成绩。例如:华尔街知名的金融机构康托菲茨杰拉德集团
(Cantor Fitzgerald)推出的收费软件“坎特(Cantor)”,也提供多元完善的电影票
房资料,供使用者进行各种排列组合的分析。
在产业高度分工的资本主义成熟运作下,美国票房统计机构往往有营业内容的“独立
性”,亦即,自身不从事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与放映,或智慧财产衍生商品的营运,
单纯透过电影票房资料的收集运用来获利。为了巩固数据分析结果的专业品质,也因
为营业项目不受票房高低影响的中立特质,票房数字的真实性自是无庸置疑。
四、给下一轮电影盛世的备忘录
回首我国电影票房资讯揭露制度的来时路,也环顾各国电影票房资讯揭露模式后,对
于这个承满多年期待,同时受高规格放大检视的制度,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几点浅见,
以期国家文化政策能走向更有利于电影产业发展的方向。
首先,在电影产业与科技密切结合,衍生出新型态商业模式的浪潮下,电影票房揭露
制度的运行,俨然是沛然莫之能御的大势趋向,笔者也乐见其成。然而,在这股浩浩
汤汤的浪潮下,历次公听会、咨询会议的重点,泰半聚焦于数据揭露方式的政策“实然”
运作模式探讨,但在“应然”层次上,似未见政府的充分论述,使得映演业者的资讯
提供,彷若成为一种无待论证的责任。
放诸举国营利事业,纵有税收课征需求而须每二个月申报一次营业税,却几乎未见有
何产业被主管机关以配合政策拟订为由,赋予“逐日”回报“主要营业项目收入细节”
的义务(搭售餐饮等其他营收除外)。然而,映演业者本有其营业祕密与营业自由权,
国家权力不宜过度涉入,遑论补助业者建置电脑票房统计系统相关费用,也未必能成
为课予其义务的坚实理由。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是否具高度关联性,均非无疑。因
此,推动电影票房统计公告制度的政策思维,并不能单纯从税赋公平的角度视之。
早在推动制度之际,各方均理所当然将民间资讯视为国家施政所有,在投合当时民气
的氛围下,制度快速上路,过程中自然少了较为深度的论述,因此也忽略电影票房资
讯的规范对于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电影市场环境的意义。笔者认为,这样的政策
目的,才是真正价值所在,也能准确赋予国家管制行为的正当性。
其次,官方、民间各有罔顾基本定位的褊狭之处,导致目前的制度欠缺灵魂,阙漏对
于当代产业实况的完整认知,官方与民间拥抱不同的盛世想像。由上述各国电影票房
揭露制度的简介,应不难窥见,当今主要电影大国赋予“票房数据”的意义和模式运作,
显然有别,似无绝对的主流必胜方法可考。终归究柢,主管机关与产业间,除了催生
制度的生成外,更应细致地将目光跨出单一政策实践的范畴,将我国经济、文化的发
展情势纳入整体观察视角,擘划出切合我国产业特性的蓝图。
简言之,美国与中国的电影票房揭露制度,显而易见地是光谱的两端。强调高度自由、
资本主义,电影产业的成熟度早就领先世界各国的美国,系交由市场竞争供需去运用
电影票房数据,国家不多加介入、管制;而中国政府将票房的即时与真实性作为高度
控管项目,赋予业者回报、改良系统设施的义务,也端出对违规者的严格惩罚规定。
又例如日本政府对于电影产业的控管,系立于产业客观营运结果的资料蒐集与分析,
作为整体施政所据数据库的一环;而韩国政府却是立于“公私合作”的立场,高度介
入产业营运,全力打造高度市场化的环境。当国家对于电影产业的想像有所不同时,
自然会呈现呼应不同价值取向的制度细节。因此,国家将己身置于电影产业里的什么
角色?对于国内电影产业未来发展定位为何?其实才是推动制度前的根本核心。
承前所述,制度发轫运作的一两年间,我国电影产业与中国资金人力合作的合拍案例
渐多,因而常见援用中国电影产业现有模式为标准来批评我国的电影票房揭露制度,
认为政府的步调过于牛步,不符时势所需。业者的担忧其来有自,无可厚非,但在缺
乏对本土整体经济情势的认知下,有时候,过多未必符合实际的爱之深责之切,反而
是加深官民隔阂的利刃。就此,笔者简单由两岸的经济、政治、文化有何本质上的差异,
据以说明根基于斯土斯民的电影票房揭露制度,何以必然呈现不同风情。
(一)、中国的高度互联网发展,奠基于诸多各国难以复制的社会背景
盖中国互联网技术未必优于主要发达经济体,但在地大物博、人口即市场的基础下,
中国互联网网民规模火速成长,互联网结合旅游、娱乐、体育、交通等日常生活所需
的商机,发展出举世无双的互联网经济态样,按市值估算,最新的世界十大互联网公
司,中国便占有四席(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和京东商城)。[14]因此,民间公司愿意
投注资金开发第三方售票平台、票务系统,以争取消费者青睐;同时,结合互联网大
数据数据库的研究,也成为潜移默化既有消费习惯、开发新获益可能性的战略所据。
因此,两岸在电影消费模式、大数据资料取得与运用上,立基点便有所不同。例如,
台湾二三线城市仍有不少“撕票型”、不走电子票务系统的戏院,在取得其确切票房
资讯的难度上,便高出许多。此外,中国电影映演排片周期,多半仅排定当天起两三
日内的电影场次,其后几天的映演安排,自然极度仰赖最新票房情况调整。这种商业
型态也与台湾习惯一次直接公布整周映演场次的模式、步调,有所不同,自然也影响
到两岸电影产业对于即时数据的需求程度。
(二)政府监控程度有别
根据中国票务系统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影院票务软件须取得备案证书,才可
进入市场,且每家戏院同一时期只能安装和使用一套符合国家颁布标准的票务软件。[15]
在“牌照难求”的特许制度下,保障了票务软件商在封闭的竞争环境下,能够拥有相
对稳定的市场,却也同时间负有高度配合国家政策的义务。故而,中国的第三方票务
平台虽然呈现百花齐放的生态,但数十家之多的线上票务平台,背后提供出票的影院
票务软件系统,大概仅有粤科(火凤凰)、华夏满天星、辰星(中鑫汇科)、中影博
圣(火烈鸟)、沃思达(VISTA)、影合众新(鼎新)及一九零五(M1905)等七家,
自然也使得中国政府在数据资料的源头控管上,守备范围缩小,业者也莫敢不从。反
观我国在国家权力的使用上相对节制,若非出于极为重要的政策目的,难以对特定产
业进行高度管制。
两岸无论在国家政体的基本定位、市场环境与经济态样上,都存有根本上的歧异,若
罔顾此实情,而空泛地要求我国应采用与中国政府相当的票房揭露制度,恐是缘木求
鱼。况且,以中国民间市场上多元、灵活运用的电影票房即时数据资料呈现,作为要
求我国主管机关制度执行的标准,似乎也是错把冯京当马凉,表错情放错期待的失焦。
综上,电影票房数据的重要性逐渐受到重视,是个可喜的现象,但数字是不可更易的、
冰冷的,而人的想像和梦想无比温烫、没有边境,如何让电影票房资料,成为我国迈
进下一轮电影盛世的重要备忘录,是需要国家与电影产业业者不断省思的议题。
──────────────────────────
备注资料:
[1]参考《电影法》第13条(中华民国104年6月10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400067401号
令修正公布全文 24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2]往年《台湾电影年鉴》,请参考:www.tf.org.tw/publication-yearbook.asp
[3]参见〈《海底总动员2:多莉去哪儿?》北美、台湾疯海底总动员 票房强强滚〉,
“ Yahoo 奇摩电影”2016年7月11日;〈寒战2超越寒战 夺周末及首周票房冠军〉,
“中央社”2016年7月11日。
[4]可参考 Viktor Mayer-Schonberger、Kenneth Cukier,《大数据》(Big Data: A
Revolution That Will Transform How We Live, Work, and Think),林俊宏译
(台北:天下文化出版,2013)。
[5]PwC Global Media and Entertainment Outlook: 2016-2020 (2016
PricewaterhouseCoopers LLP.) 参见:pwc.blogs.com/fles/em_outlook_080615.pdf
[6]有关国家任务变迁的法政学理可参考Martin Loughlin, The Idea of Public Law
(New York: Oxford , 2003);刘淑范,〈行政任务之变迁与“公私合营事业”之发
展脉络〉,《中研院法学期刊》第2期,2008年3月。
[7]参见《立法院公报》,第104卷第44期院会纪录。
[8]参见文化部105年12月15日文影字第10520459201号函。
[9]资料汇整自文化部文授局影(业)字第1053002479号函。 
[10]参见〈猫眼与微影时代握手,腾讯与阿里的文娱大战才刚开始〉,“中国新闻网”
2017年9月21日。
[11]参见《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国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2015年6月1日
(www.gjsy.gov.cn/ndbgzl/2014/201508/t20150805_50628.html)。
[12]参见経済产业省“特定サービス产业実态调査”
(www.meti.go.jp/statistics/tyo/tokusabizi/)。
[13]参见一般社団法人日本映画制作者连盟“日本映画产业统计”
(www.eiren.org/toukei/)。
[14]参考〈全球网络公司十强:亚洲公司占四席〉,“科技新报”2014年9月17日。
[15]参见〈关于转发《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国家新闻
广电出版总局“电影电子政务平台”2014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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