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雷] 心理战之城市之光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7-12-30 05:08:50
片名:
心理战之城市之光
主演:
方木=邓超
男主角,警察教授
米楠=刘诗诗
女主角,警察
杨学武=余皑磊
男配角,警察队长
廖亚凡=文淇
女配角,方木童养媳(误)
任川=郭京飞
男配角,律师
江亚=阮经天
男二,鱼店老板
魏巍=林嘉欣
女二(配角),江亚老婆
========第一条防雷线========
前段剧情颇有好莱坞般节奏,不仔细看差点认不出刘诗诗。
中段剧情情感与关系交待有点草率刻意,邓超与同学间互动的桥段每一个都很假很刻意,
而且可以跳过不影响剧情,文淇与刘诗诗的内心戏或互动也是,全删除亦影响剧情不大。
后段剧情有点虎头蛇尾,且诸多不合逻辑或初始设定之处,有点硬掰,结尾不意外,而且
逻辑与结局更是矛盾。
是个只适合二轮片或居家看女主角消磨时间的帅哥美女片。
========第二条防雷线========
按照前段逻辑,邓超在阮经天未出场时就该知道他是凶手了,怎会明知到自己被针对也想
锁定阮经天,却忽略文淇可能涉入危险?
如果阮经天一直在暗处观察,怎可能放弃文淇不使用!
又刘诗诗查案查到耍花痴吗?
没有火花就喜欢上邓超更是莫名其妙==
阮经天杀文淇,就不符合为民除害的前提,放上网,或变态自我期许,都不允许,怎会有
后来的完美?
完美的前提是为民除害,不是滥杀无辜啊!
老奶奶有小恶都不杀了,文淇是有什么能杀的借口==?
帮刘诗诗杀掉情敌吗==?
又如果阮经天疾恶如仇+亲眼目睹,不只眼睛脱窗认不出不是邓超动的手,为何还会后来杀
了当初的受害者文淇?
完全狗屁不通啊!
即使无法证明爆炸案是阮经天干的,但几条人命+爆炸=警方不用监控吗?
林嘉欣的存在与证词更是多此一举,有跟没有一样,完全不影响剧情,应该是文淇的死激
起林嘉欣的恐惧吐实,还比较有逻辑。
林嘉欣一直恐惧且清醒,被移送后,警方依造她的证词早可申请监控阮经天,怎会让文淇
白白送死?
又如果阮经天那么在意“城市之光”的神圣重要,杀不杀邓超根本不影响,他之前想逼邓
超回归失败,滥杀文淇后反而不想逼邓超回归了?
如果他想抢“城市之光”,前面无需大费周章想逼邓超回归,前面大费周章失败,邓超真
的(假装)回归后,即使是觉得光环被不适任的抢走,他可以再杀其他人来证明自己存在
,不是杀邓超==
杀邓超、杀文淇,都不符合“城市之光”的以暴制暴,何况剧情后来转折成当初杀加害文
淇的凶手是阮经天!
换句话说,不论有没有误认是邓超,凶手是阮经天不是邓超,邓超没有能让阮经天杀的恶
,即使他后来表现不如阮经天期望,阮经天应该是逼邓超杀坏人,不是干掉心中期许偶像
,阮经天非常清楚邓超不是恶。
尤其回到前段邓超说的他有洁癖性格,杀文淇或邓超是不可能,除非剧情要安排一个能让
阮经天能欺骗自己的恶,显然没有,所以逻辑不通。
更不说邓超没死,阮经天不认罪依然无法让他入罪,新闻播邓超被通缉,阮经天可以说他
是帮忙缉凶啊==
如果邓超不是通缉犯,还可说是阮经天杀人未遂,邓超死了,取得阮经天犯罪证据,结束

邓超是警方通缉犯+杀警=极度危险杀人犯,阮经天即使杀了邓超,只是帮阮经天制造有利
于辩护的理由,邓超未死,能定什么罪?
殴打极度危险的杀警嫌犯?
警方的杀警是设局,一样无法证明阮经天杀了谁啊!
当初加害文淇的凶手,大家都认为是邓超杀的,阮经天的地窖即使被破获,仍无法证明是
阮经天做的,甚至阮经天可以推给邓超当辩解。
文淇的死、邓超不死,整部片最大的两个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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