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ailedeciel: 有些人脑子真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难道爆出A男犯罪就等于 11/03 23:34
: → ailedeciel: B男没事了?毕竟是不同的事 然后还随便扯说什么C男也 11/03 23:35
: → ailedeciel: 做的话很不意外 到底是干嘛要这样随便指涉别人啊? 11/03 23:35
: → ailedeciel: 难道你坐在超商里吃便当玩手机 突然有个人指控说你如 11/03 23:36
: → ailedeciel: 果有犯罪我也不意外了 这样你做何感想?讨论事情就一 11/03 23:37
: → ailedeciel: 码归一码 谴责可恶的性侵犯 但是别乱扯行吗 11/03 23:37
: → ailedeciel: 吸毒不好 当然吸到脑袋坏掉或缺钱买毒也会犯罪 但是那 11/03 23:38
: → ailedeciel: 是另一件事 总之跟现在这件事无关啊 11/03 23:39
简单说,就是台湾人的法治教育还停留在几千年儒家封建那套乡民公审浸猪笼的时代
西方民主法治制度,"无罪推论"就是基本原则,在没有证据之前都必须先假设无罪
要指控他人有罪,必须拿出实质证据(而且举证责任不在被告),而非随便爆料指控了事
这就是为何在演艺圈的"利用权势性交"无论在台湾或好莱坞都很难成案:
因为有权者可藉自己势力封杀受害者,性侵案又是当下不报案就很可能没证据办下去
但这就表示,我们旁观者可以血口喷人说某某某也是性侵犯吗??
不行,因为我们没有证据
不然以台湾性侵诬告来说,只要报案者指控就能定人于罪,
是否只要跟他人有私怨,去警局报案就能让他吃牢饭(无论是否真的有罪),岂不天下大乱?
之前林奕含事件的小说办案不就是个最经典的大笑话实例??
结果那时理盲的乡民还是不学乖,近期的好莱坞性丑闻还在用同一逻辑思维血口喷人
只能说,台湾法治教育完全零分,跟西方接轨还有好几个世代时间要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