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al ( )
2017-04-15 08:53:52※ 引述《Napoleon31 (万历首辅)》之铭言:
: 手机排版 伤眼见谅
:
: 看到这篇文 真的认不住要说一下
其实我会这样想是因为
我认为每个编剧脑袋里都有一些故事
一个比较自然的方向是
故事/小说→剧本
不过看起来很多专业编剧其实是
受雇或签约→直接写剧本
这就分成了二大类型
我不是在建议第二种类型的人去公开剧本
毕竟以此为生
而且所有权是否可以公开也有所疑虑
我是觉得编剧自我保护中有二大武器
一、司法武器
二、舆论武器
司法武器判决矌日费时
最后其实是只是争回自己应有的
了不起加一点赔偿金
但是无助于改善业界风气
也容易因为怕得罪人或碍于业界前途而不想主动提起司法判决
但是舆论武器就不同了
电影总是需要宣传
媒体则更喜欢八挂
所以你愈宣传 侵权争议就会愈大
一部电影的宣传费如果有近千万
而为了一百万的版权搞得一鼻子灰
精明的老板宁愿拿一成宣传费来花钱消灾
一部大成本的电影不会因为少少的版权而蒙上阴影
你想想老板花了几千万来拍一部电影
却因为百万内的版权而注定赔钱
等于是赔了几千万
而司法武器才赔百万
舆论武器不但更凶猛而且更即时
而且舆论的武器不用由编剧主动攻击
看不下去的网友(或编剧伪装成看不下去的网友) 会形成侧翼
既不用怕得罪电影公司又得到民意支持
还有公开确实是有debug的功用
可以让故事更严谨
且舆论的武器还可以得到名
网络的时代 版权的收入早已式微
现在要靠作品的名带来附加利益
唱片业所受冲击最大
结果就是创作型歌手才能存活
唱片业早就不靠卖唱片维生了
有人说 放上网容易被偷
其实真要偷的方法多得是
科技这么进步
除非你都不给人看
但是电影公司没看过又怎么可能会愿意投资?
有人说剧本转成小说很难
难不代表行不通
你要拿到舆论的武器总要花点时间代价去改写
古阿莫可以五分钟讲完一部电影
我倒觉得那就是一种说故事的能力
有人质疑我有没有看过剧本
其实不用看过 自己在学校写过也会知道差异
你要得到舆论的支持
总不能空口说白话
目击者的争议就是原始剧本不见了
那就变成各说各话了
你放上网有创作时间有剧情有梗概
到底是不是偷
网友自有公评
来讨论一种情况好了
电影公司真的没偷 但是故事梗概很像怎么办?
那精明的电影老板就是花钱消灾啊
没必要为了一点版权费毁了数千万的电影制作
只要不想有任何一点小争议 都要花钱消灾
除非是那种小制作小成本的电影
不过那种本来也不可能花大钱买版权
就随它去了
但是就算是那种小成本的电影都可以为真正的作者带来名气
不过虽然我说的这么理想
还是要有一些前提
第一就是要公开在大型热门的网站
第二就是人民们要有捍卫版权的意识
否则的确可能有反效果
第二点我是不太担心
有一个版面专门放电影小说的话
作者之间不但可以互相交流恶劣的电影公司
观众可以帮忙DEBUG不合理的剧情
其实也可以当做编剧工会的前身
又有人说美国都没有这种概念
其实就是台湾的保护比较不理想
才需要自救人救
这次事件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单纯,毕竟利用舆论给电影公司压力,说自己只是小编剧的桃,有可能根本没写过半个字,甚至有人爆卦说桃压榨真正的编剧~
作者:
w854105 (水瓶男)
2017-04-15 11:46:00你还是没搞懂,先不讲小说跟剧本的格式差异,我为什么要冒着被抄袭的危险把我的故事整个丢上网络?工作讨论的邮件往来纪录就可已达到你要的效果了,为什么要冒着被陌生人整盘端走的危险?
作者:
Gauguin (*fine*)
2017-04-15 12:46:00我也有一个问题,剧本都丢网络公开,剧透死死,谁还要进戏院?
作者:
koa777 (飞天小宝宝)
2017-04-15 13:11:00网络小说被抄袭更难举证,尤其是不红的...你还要证明对方有看过自己的作品,风险太高。
从你被嘘成这样我真的认为你适合当国片导演 应该有机会红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7-04-15 19:51:00
逻辑零分
舆论武器?你以为乡民的风向就是绝对正义吗?那还要法院干嘛,检察官直接向乡民报告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