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OY (抖抖抖)》之铭言:
: 我也来说说我的情况
: 我写了一个剧本参加【公视的人生剧展征案】
: 投标前按照采购法规定,主创人员必须签署【工作人员同意书】
看了这么多案例
我是建议啦
循九把刀模式
把这些剧本都变成小说放在网络上
至少时间点跟故事走向可以看得出来是不是盗用
然后也有舆论的支持
不一定要像九把刀那样热
比如说只有一千人先看过你的小说
就不会是编剧一个人跟电影公司奋战
大家看过你们的小说
一比较就知道是不是模仿
电影公司也比较不敢占这种便宜
还有一个好处是小说的欢迎度也可以估出剧本的价值
而且好的小说拍电影本身也是一个话题
其实版权这种观念也是近代的产物
古代人没有版权观念 但还是有不错的小说 剧作
因为出书有附加利益 终南捷径
近代出现版权观念不久
但是网络的兴起也是对版权的一大挑战(网络看免费的)
不过人类会因此停止创作吗
不会 只是回到古代的附加利益模式而已
所以周杰伦 九把刀都把作品放上网络
我是觉得编剧也可以循此模式以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