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星际过客 Passengers,道德问题 (雷)

楼主: diffmove (纵使相逢)   2016-12-27 00:28:28
其实你大概用膝盖想,
也知道我回你这篇的重点会是什么...
没错!就是我要坚持:男主角没罪啦!
你的文章主要着重在他要如何赎罪,
但我要说以我的论点...他实在不能算有罪!
※ 引述《mysmalllamb (小羊)》之铭言:
: 本片虽然是浪漫爱情片,但道德相当有争议,可以接受的很快就下咽了,不能接受的也真能找到很多无可避讳的道德缺陷,也渐渐在版上的讨论激出许多火药味。以下我想就道德问题全面地回顾一次。
: Jim 有罪
: 首先,Jim 把 Aurora 放出来,合乎道德吗?
: 我想,毫无疑问是不合乎道德的,本片也一样采取这个立场,Jim 自己做之前做之后也都是采取这个立场。Jim 在前段与 Arthur 的聊天中再三声明这是不对的“我绝不会再提了”、“真的不会”、“卡,结案”。但尽管一再确认这是不对的,他还是做了,做了之后马上就后悔,面对 Arthur 也面色凝重心怀悔恨,但做错了就做错了已无可挽回,剩下还能做的只有努力弥补。
: 基于此,我想“Jim 有罪”应该可以得到毫无疑问的共识,大家不用多争论、只要用力吐他口水就可以了。而接下来要问的就是:Jim 该怎么赎罪?
你或许会有点啼笑皆非
“X的我写了这么一大篇,结果你只想讨论这短短的第一段”
对没错我真的最想,也只想讨论第一段,
因为我真的认为这个男的没罪!
为什么说他没罪?
我只能说,他面临的状况,
可不是“我不这么做,能有其他选择”,
而是“我不这么做,我就死定了”
NO~NO~NO~别跟我说他可以一个人活在空无一人的宇宙里,
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没有一个人可以在孤单一人的情况下活下去!
会觉得行的人,对孤独一人的杀伤力,低估得太严重了!
你会说“人家汤姆汉克流落孤岛也自己一人过活不是吗?”
如果在地球上,或许男主角还有一点机会,
因为地球毕竟是人类这种生物的原生环境,
但男主角不是,
他是被关在一个人工的,像是监狱一样封闭的狭小地方,
简单一点讲,我不觉得有人可以活过八十八年的单人监!
在这种情况下,
他叫醒女主角,可不是大山里的男人买女人这种情况,
大山里的男人不买女人会不会死呀?
不会!
他一辈子不娶老婆是不会死的!
所以他买女人这件事,不是不得已而为,
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
把自己的人生目标,建构在毁灭别人的人生上,
像这种垃圾买了女人以后,绝不可能会好好待她,
因为从他一开始做事情的动机,你就可以知道他后面也会是个垃圾!
但是这个倒楣的男主角,不把一个人叫起来,会不会死呀?
会的!他会死!
他的状况不像大山里买女人的的人渣,
他的状况比较像上了战场,你不开枪就是你死的状况,
我觉得男主角如果有罪,
那所有曾经在战场上杀过人的士兵,依照同一逻辑来说,通通也犯了谋杀罪,
如果我们不认为战场上“毫无疑问开枪杀了人”的士兵是谋杀,
那我们也不应该认定男主角有罪,
多方想过以后,我觉得他所应背负的道德责任,和战场上的士兵差不多
不过,我得说,他依然要赎罪,
就如同上过战场的士兵,战争后总会罹患心理疾病一样,
当下你不如此做,确实没别的选择,
可是理智归理智,情感归情感,
男主角若不心怀愧疚的赎罪,那他不是人!
正如一个上过战场杀敌无数的士兵,如果回家后吃穿睡平常,
说实话,我压根不会靠近这个人,
因为这个躯体里装的已经不知道是什么玩意了...
以下几段恕删...
: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 有许多观众与影评用“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来解读 Aurora 对 Jim产生的好感与感情,不过这里有一个小盲点。“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指的是肉票被绑票犯绑架时的求生心理,一方面是与绑架犯建立感情以减低自身受到的伤害,另一方面是透过建立感情来健壮自己不被这绝境所打败。
: 然而,Aurora 对 Jim 产生的感情适用“斯德歌尔摩症候群”的概念吗?就感情产生的阶段来说恐怕不适用,因为爱上 Jim的 Aurora 完全不知自己是肉票、不知自己是被人为放出来的,而且这个看似无辜的 Jim也没在两人共处当中展现任何权力的暗示或宣示。对她来说这只是个狗屁倒灶的意外,而意外发生无法解决之余有个人陪伴她一起度过,这陪伴的品质从她的眼光看来很好,那从她出发的就是真感情,绝非“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自我保护机制。
: 尤其,后面从地球闺蜜的真情告别中,我们发现 Aurora 在地球的人生正轨其实也从没快乐过,这下子在星舰意外中遇上一个人开始找到快乐,就算这个人是害自己悲惨的凶手好了,身为受害者是要制裁对方伸张正义、还是拥抱对方走走向未来呢?本片标题 "passengers" 在此就有了意义:人是要当个过客纠结在既定价值而痛苦地实践那价值、还是可以放手拥抱当下创造新生?
: 要开始谈“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就要等 Aurora 知道真相后才有谈的意义。知道真相后,本片可一点也没有避讳,Jim 也一点也没有避讳,而 Aurora 可一点也没有妥协。在 Aurora 的认知中,两人的关系从萍水相逢的美好缘份,突然转变为有预谋的“谋杀”,她可一点也没有流露“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所描述肉票与绑匪建立感情以求生存的症状,她对绑匪可是声色俱厉毫不妥协甚至差点痛下杀手,听到那如马后砲一般越听越刺耳的又挥之不去的广播道歉更是愤恨地 "I don't care!"
: 本片至少不是让 Aurora 以肉票与绑匪建立连结而求存活的姿态完成爱情故事的,硬要说她“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话,顶多是她要痛下杀手的那一刻没下杀手而已,一定令许多正义影评与正义观众失望了。这一个手下留情该怎么解读?我们可以视为“杀了他我就孤身一人了,怎么办”的斯德哥尔摩症状,但也可以视为“他也不是个坏人”或“换个情境相遇,我明明会很爱他”而不忍下手。而且 Jim已经敞开双手欣然接受正法了,这个罪人未必是个自私的坏蛋呀。
斯德哥尔摩那一段我赞成你,
至于女主角没下手,我是想也有一个可能,
纯粹因为她不想杀人!
最后一刻突然醒过来“手这样下去我就杀人了”,
所以停手了,
接下来男主角完全放弃抵抗的肢体动作,才又让她也不忍下手
以下再恕删
最后,我还是要回到老话一句...
各位若以后遇到这种男主角,嫌他又痴汉又性格恶劣的话,
欢迎送我!
我无条件(欢天喜地)的接收~
换个角度想,此男一辈子都会因愧疚,而把你捧在他手掌心上,
他连跟你吵架的资格几乎都没有,
你等于已经完全拥有他的灵魂了,
这种好康,我想一想,以一辈子来换,似乎值得!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6-12-27 00:42:00
只有女主角可以说他有罪。其他旁观者都没有资格 我的看法
作者: kurtsgm   2016-12-27 01:07:00
我觉得你说的也满有道理 一个人长时间生活很可能会发疯到时候搞不好干出更恐怖的事情来然后就变成战栗异次元的剧情了
作者: Wolfen (新竹中半兵卫)   2016-12-27 01:20:00
我觉得不是可能,那种环境笃定会疯的...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6-12-27 02:00:00
而且他每天只能吃一样的东西....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16-12-27 05:08:00
这种叫情有可原,不叫无罪。另外最后一段根本嘴砲你不是受害者你当然在那边"不要都给我"砲不用钱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6-12-27 06:23:00
哈哈,尽管我以“有罪”展开讨论,但其实我很赞同你说的!我也欢天喜地接收 Jim,就不送你了 :D
作者: Yatagarasu (Yata)   2016-12-27 09:50:00
我觉得其实情况有点像卡尔尼底斯之板,害死一个人才能得救
作者: kazamisin (kazamisin)   2016-12-27 11:15:00
如果男主角是鬼畜痴汉,还会觉得值得吗?
作者: tsukiyumi   2016-12-27 13:59:00
对肥宅来说,可以自己选择要跟哪个正妹一起流放到无人岛,真的也是满开心的一件事
作者: Tako5566 (kato好可爱><)   2016-12-27 15:03:00
又是给我给我文,情有可原跟无罪是彻底的两回事,不是被原谅了就等于没有罪恶好吗?还有原po是多缺人爱啦,发两篇硬要洗地文了
作者: tsukiyumi   2016-12-27 17:38:00
冰回去情伤疗好后再找下一个(误)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16-12-27 18:54:00
战争跟这种状况根本不能拿来类比,一个是对方对你有敌意,也要夺走你的国家跟性命,一个只是无辜躺在冰箱被你意淫的正妹,是一样?还一直拿错误的类比一再使用,果然不自知的人最容易自满嘛。逻辑低下真幸福然后你文末就是痴妹的给我给我文,还要别人不能注意?三宝逻辑果然好棒棒,检讨文中的谬误都是你们心中有问题,虽然我打了一大段痴妹废文但那只是打爽的你们不能管这样?
作者: Joey452 (Joey)   2016-12-27 19:00:00
就单纯限制你一整年不能上网、滑手机,看你会不会疯掉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16-12-27 19:04:00
如果就不能上网划手机来类比也太失败,那照你的逻辑来说坐满一年牢的人逃狱、甚至伤害人都是"无罪"因为他快疯了?什么鬼谬论。任何情况下伤害对你没有威胁的独立个体都不会是"无罪"只会视情况为"情有可原"不能面对自己的逻辑谬误就要检举我也没意见,慢慢来
作者: Joey452 (Joey)   2016-12-27 19:10:00
做满一年牢出来,类比于电影相当于找到方法可以自己休眠。问题是,限制你现在开始到死不能划手机上网呢?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16-12-27 19:11:00
那就是无期徒刑囉,所以你觉得无期徒刑的人可以逃狱?我就说了,这篇文最大的谬误就是试图把情有可原与无罪混唯一谈,但根本上的类比逻辑就走钟了我不需要你的理会,因为在你的反应中已经显示出你无法接受自己的逻辑谬误跟惹人反感的痴妹心态,没什么好说了,倒是Joey版友还有兴趣讨论的话可以私信继续另外如果你很在意三宝的话,我的意思是你的逻辑是"三宝式逻辑"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而不是指你是三宝,你的逻辑好棒。如果阅读有困难的话我在这边补上解释。
作者: Joey452 (Joey)   2016-12-27 19:22:00
你举的例前提就不对了,男主角醒来那一瞬间并没有犯罪
作者: oncedown (起掰虾仁)   2016-12-28 05:51:00
作者: tsukiyumi   2016-12-28 13:38:00
那如果是两个肾坏掉了,该先偷拿人家一个来用吗?
作者: crazyM (We are the future)   2016-12-28 22:42:00
我爱男主角 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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