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片在板上引起了两极讨论,原因是有相当多人认为女主拜金又劈腿。
这真是可笑到了极点。
依照西方文化的标准夫妻是结婚后对彼此才有权利与义务。
在没结婚之前完全就是私德问题,根本不可能被拿上台面审判。
更没有所谓的劈腿了。
更何况男主瘫痪,女主想劈腿在生理上也不可能。
大家会指责女主劈腿,完全是中国文化带给我们女人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要从一而终,不慕荣利的影响。
这就是民初我国文学家鲁迅所说的,吃人的礼教在作祟。
很可怜,现在是21世纪。中国人的性道德只比印度跟回教国家好一点而已。
每次看到回教国家搞荣誉杀人杀女性,我就想到古代把淫妇浸猪笼,妇女裹小脚的劣习。实在是太像了。
今天指责女主,劈腿背叛拜金,完全是以诛心的角度批判女主。
第一个,男主没有性能力。女主在生理上不可能与男主劈腿。
第二个男未婚女未嫁,双方彼此没有婚姻的权利义务,既然如此何来劈腿?
男女交往本来就有多方考量,男主除了瘫痪样样赢男配。那女主选择男主是天经地义的不是吗?
至于说拜金,那更可笑。选职业本来就要选高薪的。更何况,女主根本没有向男主开口要钱。
女主被批判拜金完全是用中国文化把人当圣人的标准,在批判女主。
因为女主没跟男友在一起就把女主的合理行为侮蔑为劈腿拜金,甚至骂她是母猪。
这种思想检查,思想箝制根本就是可怕的酱缸文化。要求人人当圣人。太可怕了。
难怪CCR的一堆,台湾男人或少数女人继续有这种压迫女性的旧观念。多数的台湾女人只会逃的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