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yadj85481 (星之雨)》之铭言:
: 上一篇我本来想当最后一篇
: 但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吐嘈了。
: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 不过就是个电影,也可以看出台湾人法治观念的落后,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 : 首先是系列文原PO把法律和正义放在一块儿,不守法就不正义,简直笑死人。
: 法律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这个目的的手段。
: 守法=正义。
: 但大前提是法律必须是以实现正义为出发点,苏科维亚协定的出发点我觉得是对超级英雄
: 的恐惧,因此我觉得是恶法。
: 恶法该不该守?不该。
多重标准显示你一点也不公平正义, 只有盲目崇拜美国队长
要讲公平是吧?
一般人开车出车祸会撞死人, 所以政府规定要驾照才能开车,
超级英雄威力等同核弹, 为何不用牌照?
要讲正义是吧?
好, 请问美国队长的权力源自哪?
有民意基础吗? 没有. 是上天/神授与的吗? 不是. 他所有一切的全来自于当初实验中
一个小瓶子(everything special about you came out of a bottle), 凭什么不能限
制? 更何况这实验最初的计画主持人正是九头蛇成员
说穿了, 史蒂芬罗杰斯不过就一个1920年代连大学都没唸的军人,
从头到尾就是只顾自己爽, 只担心自己的名声, 哪来的学养谈什么恶法不恶法.
: : 这种人活在纳粹德国,就是会说我要杀犹太人,活在白色恐怖的时候就是会去告密,因
: 为不守法就是不正义,守法就是正义,堪称极权政府眼中最理想的人民典范。
: : 但是他的想法有问题,不代表反对的人观念就是正确的。
: : 而后面回文的居然说得出“我觉得世界上应该多一点史蒂夫罗杰斯这种以自由,人权为
: 核心的暴民。”这种话,也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对台湾的公民教育感到深深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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