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张淑伶南京5日电)大陆近年有不少票房人民币上亿元的电影,但部分影片
也遭人质疑虚报票房炒作,明年起实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虚假票房的罚款最高可达
人民币50万元(约新台币250万元)。
凸显中共抗战功劳的电影“百团大战”今年上映期间,就遭网友质疑,明明看的是其他片
,票券上却显示“百团大战”,疑似从别的电影偷票房,炒作成抗战政策片大卖。
新京报报导,今年10月底大陆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问世,明年起实施,电影院如果未如
实申报,“偷漏瞒报票房”可罚款5万到50万元,严重可吊销执照。电影放映中插播广告
,可罚5万元。
新的电影法在政策面上更为开放,简化行政程序,取消一次性的单部片电影摄制许可证,
并将以往受诟病的电影审查标准具体化。
不过,境外企业或个人仍然不准在大陆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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