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7/12苹果日报,人渣文本:《小小兵》居然会破坏道德秩序
新闻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712/645735/
人渣文本:《小小兵》居然会破坏道德秩序(7/12苹果日报)
日前我无意间发现一个消息,就是可爱的动画电影《小小兵》,被文化部的电影分级审议
单位评为“保护级”。这代表六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观赏,六到十二岁的要成人陪同观看。
虽说这不会影响到我的观影权利,但我还是想知道伟大的电审委员们是依什么理由不让小
屁孩看《小小兵》。我去找了官方文件,不看还好,一看当场喷饭。
ADVERTISING
这份文件指出,我们国家存在一个神秘的“道德标准委员会”。这些神秘人,连存活得比
恐龙还久的小小兵,都无法逃过这个委员会的迫害。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会是“巨神兵
”吗?
不妨先来看看《小小兵》的分级理由,只有以下聊聊数句:
“本片部分剧情涉及偷盗,其部分对白有混淆道德秩序观,须父母、师长或成年亲友陪伴
辅导观赏,故列保护级。”
不论你是否看过这部片,这个理由都有问题。上述理由完整对应于“电影片分级处理办法
”,这法规是由行政院新闻局自行颁布的。其中第五条的后半内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须父母、师长或成年亲友陪同观赏者,列为“护”级。一、涉及性问
题或有混淆道德秩序观者。二、涉及打斗、窃盗、惊悚、玄奇怪异或反映社会畸型现象,
对于儿童心理非必然有不良影响者。”
审议委员说《小小兵》第一项与第二项规定都不符,所以就给你列保护级。
你一定很有兴趣,到底是哪段影片不符呢?
其实不重要,你有没有看过《小小兵》也不是重点。因为这条文授予审议委员很大的裁量
权,他们觉得这个不好,那就是不好。你的看法?你哪根葱呀?你是“道德标准委员会”
的高僧大德吗?
先踢开《小小兵》,我们来思考一下这些条文的内在矛盾。
请问“混淆道德秩序观”是什么意思?
“玄奇怪异或反映社会畸型现象”又是什么意思?
今天马总统出来说,“便当吃一个不够,那你有吃两个吗?”算不算“混淆道德秩序观”
,算不算“玄奇怪异或反映社会畸型现象”?
好,你说马总统不会去拍电影,但我拍个电影,里面有人演马总统,行吧?这样小朋友就
看不到马总统这个角色了吗?
我自己教伦理学,我从来不知道学术上有什么“混淆道德秩序观”这种鬼话存在,这条文
八成是戒严时代的遗产。
当前台湾社会的道德观有多重来源(中国传统、基督教、无神论、自由主义、后现代等等
),也就有多种道德秩序并存,彼此可能起冲突,但也可透过对话与沟通慢慢达成共识。
因为一直有新的价值观融入(像是女性主义与性别理论),我们可能不会产生某套“终极
”共识,而是一种不断成长、发展、改变的共识。这需要一个能公平阐述己见的意见平台
,这平台当然包括了艺术空间,电影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但“混淆道德秩序观”条文要产生实效,审查委员就必须选择某个道德秩序,依其标准来
看电影。那他们会选哪一家一派之言?如果我们不知这些人是谁,就无法确定他们会选择
什么鬼标准。
这是政府必须“透明化”的部份,甚至连审议过程的一字一句,都应该完整公开。如果他
们代表的是“正确”的“道德标准”,那何须隐藏?把相关理路都公开,后人也更好依循
、照做。但目前并没有。
而条文中的“玄奇怪异或反映社会畸型现象”就妙了。虽然《小小兵》并未因这条“受难
”,但小孩子看的童话,哪个不是“玄奇怪异”?你有看过真实的鸡会讲话吗?你有看过
猪姊姊会带猪弟弟穿雨鞋出门吗?
什么又算是“社会畸型现象”呢?到底是基督徒比较畸型,还是同性恋比较畸型?这又回
到前面的多元价值议题了。
而且更妙的是,这第二项后面接了一句“对于儿童心理非必然有不良影响者”,翻成白话
文,就是“有前面一堆状况,但对儿童不一定不好,而是有可能不好。”
有可能?是多可能?有科学数据吗?没有科学数据,只是你“感觉”会有问题?那禁个屁
呀?
连学术专业都无法确认这东西有问题,你还敢挡,那大概只有一个理由,就是“信仰”。
不论在国内外,电影分级制度都引起很大的争议,问题通常在于其中“神学”部份太多,
理性部份太少。在学理上,我们仍无法证明成人或儿童会因为接受了什么资讯,就“必然
”或“可能”造成他道德观念的改变。
我们会被惊悚片段吓到,但那是“心理状态”的改变。“道德观”的改变有非常多成因,
实在很难因为看部片就产生具体改变。所谓的“洗脑”,并不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情境中,
如果你坚持有,那请你用实验“重现一次”给我们这些研究者看。
虽然学龄前小朋友看不到《小小兵》,只会有很轻微的损失,但如果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建
立在“最新”“最可靠”“最具融贯性”的学术知识上,那么就有必要清除电影审查制度
中的错误伦理信念。
而这些负责道德审查的“巨神兵”,在隐密的工作环境下,他们对于维持社会道德秩序实
在难有贡献,甚至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敌人。其问题并不在于灌输了什么价值观,而是在
于以不公义的方式,让某些价值观失去了竞争的机会。
电影分级审查应该以更公开,更制度化,更客观的模式来进行。把他人的复杂创作成果用
一小段话来评价、分类,本来就不够严谨,还视之为有法律效力的天条,那就实在太超过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