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电影连结挨告 遭索万元和解金怎么办?
记者叶立斌/台北报导
日前,立委何欣纯在教育文化委员会上质询文化部长洪孟启时,提到有民众向她申诉,指
称他们点了LINE上的电影连结后,几个月之后竟收到法院传票,指称他们违反著作权法,
要求万元和解金。这些民众多因不熟悉法律流程,就只想花钱消灾,直接给了和解金。何
欣纯要求政府多加宣导著作权概念。当时洪孟启回答,会跨部会宣导智慧财产权相关知识
。
对此文化部表示,若民众利用通讯软件Line转传电影连接网址给好友,并不直接涉及侵害
该等电影的“重制权”、“公开传输权”等著作财产权,但若明知该连结网址之影片是未
经合法授权或属于盗版影音者,却仍透过连结提供给好友,恐有侵权责任。另外,依据智
财局函释,如只有单纯上网浏览Youtube网站上的影片,不产生侵害著作财产权的问题。
若遇业者欲以告诉逼和解,也提醒民众切莫惊慌,可先洽询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http://www.nownews.com/n/2015/04/01/16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