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dcanblow: 要宣导要洗脑自己去想办法,干涉民众娱乐干嘛 03/24 05:25
→ windcanblow: 让你打个线上游戏都要先宣导1分钟也可以让你笑啊 03/24 05:26
→ windcanblow: 要笑的自己去看不就好了,不要浪费其他人时间 03/24 05:27
推 mysmalllamb: 民众其他生活层面就可以干涉,对吧? 03/24 05:47
→ mysmalllamb: 说穿了,你的生活是娱乐,不想被干涉,如此而已 03/24 05:48
→ mysmalllamb: 政府本来就有公权力干涉民众一堆生活小事,不教而杀 03/24 05:49
→ mysmalllamb: 谓之虐,要干预还是预先警告一下比较有良心。 03/24 05:49
→ mysmalllamb: 如果你认为那些公权力都是邪恶的,请诉求无政府主义 03/24 05:50
→ mysmalllamb: 要当刁民,就当个认真一点的 03/24 05:51
政府的公权力与干涉权也不是无限上纲的
否则为什么不在你家门上装萤幕,在你每次要出门前得先看三分钟宣导,
以免不教而杀谓之虐?
你在跟老婆作爱前,为什么不先登入政府网站,看三分钟宣导,
以免不教而杀谓之虐?
你打开电视要看HBO,政府为什么不干涉,让每一部影集前都来个十秒宣导,
反正总是有怕被政府虐的人会心怀感激地花一点时间阅听这些重要消息,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是吗?
V怪客电影一开头,娜塔莉波曼正赶着出门,电视上的“伦敦之音”
难道不立意良善吗?群众被要求太晚别在街头走动,难道不立意良善吗?
公权力的目的当然不一定是邪恶的,宣导的目的可能是好的,目标是良善的,
但是公权力使用的途径与方式呢?
民报说得很好,“在媒体多元化的网络时代,从大众传媒到网络社群,
政令宣导管道多得很,又何必透过法规来强制电影院要配合?”
报导也提到洪孟启当年参与反日活动也曾被警察"立意良善"地讯问:
“是否基于爱国心才参加”、“有没有跟坏人在一起?”、
“有没有不良企图(指颠覆政府)”。
当年运气好的他因为缩了,没有像他口中所谓的好朋友许席图一样,
被关到精神分裂。
结果今天幸运的洪孟启说大家比较不喜欢的是宣传片的表现方式,
“但我最近看电影,很多政令宣导片满可爱,表现方式很活泼。”
岂不令人感到奇怪吗?
那么我要请问,以陆委会这部路客自由行的宣导影片( https://youtu.be/Ok_9LsObAqs )
究竟是内容上的问题还是形式上的问题,或甚至是目标的问题?
拍得再可爱再活泼,有用吗?
你不需要看这些宣导片也可以是好国民,你反对政府浪费你的娱乐时间,
也不代表你就是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