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雷] 控制 Gone girl

楼主: ohan (我要睡饱饱)   2014-10-12 23:30:40
看完了,好喜欢呐!

一直都很喜欢女性复仇的主题,例如致命追缉令或东野圭吾的圣女的救赎
当妻子对婚姻生活的变质感到难以忍受时该如何面对?
当年那个风流倜党,浪漫温柔的情人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逃避现实,游手好闲,甚至出轨不忠的丈夫
妻子应该要死守着婚姻,默默隐忍,苦水往肚里吞,维持好幸福的假象,
以为只要已婚就是人生的胜利组?
或是开诚布公,吵个天翻地覆,向小三摊牌,再把周遭亲友全拉进战局,
哭诉这男人有多么亏欠我,大家都别想有好日子过,以为男人会因此改过自新?
还是洒脱一点认赔杀出,离婚协议书签一签,从此各自精彩,还要故作潇洒的说一句祝福你?
那不如来一场令人印象深刻的告别作吧!
其实一开始爱咪极度想报复尼克,想看他被关,被判死刑,
甚至计画若不成功自己就算沈入大海也在所不惜,
因为对爱咪来说,丈夫在这段婚姻中几乎是杀死了她,
让她从光鲜亮丽,自信迷人的女强人,
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整天碎唸,爱计较,没有爱情的弃妇,
是的,这样跟被杀死了有什么两样
这场精心安排的妻子复仇记或许有人会认为太过戏剧化,都是电影情节未免夸张了,
但我认为千万别小看了人妻对配偶的了解,
就像爱咪看到电视上的记者会时会清楚知道尼克在这么严肃的场合还会露出微笑,
以及尼克提离婚时爱咪叫他想一下他一定会去海边,
人妻对自己丈夫的喜恶,习惯,对任何事件可能产生的反应都了若指掌,
精准的程度恐怕连丈夫都没那么了解自己
有一幕爱咪在说到尼克最伤她的事,
她是说了尼克擦了小三的嘴唇再吻她,那是和当初他们初吻情节相同的动作,
有时候妻子气疯的事可能会是丈夫觉得莫名其妙的小事,
但对爱咪来说尼克的那个动作完全否定了他们的爱情,
那个让爱咪坠入爱河的瞬间,尼克完全可以套用在任何人身上,
一个擦唇的小举动是对爱咪的一记重击,她必须让尼克也同样痛苦
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结局了,
神经质的爱咪看到尼克又变回当初爱的那个男人了,当然要不顾一切的回到他身边,
杀掉一个碍事的不算什么,就算有钱又专情那又如何,爱咪就是要尼克,
有一段话很有意思,爱咪告诉尼克,你也喜欢和我在一起的自己(约略印象),
其实这才是尼克要和爱咪继续下去的真正理由,
尼克自己喜欢也想成为爱咪爱的那种男人,他在意外人的眼光,想要一直给人这样的印象,
一个风度翩翩,充满魅力的爱家好男人,
所以尼克最后才会和玛戈说妳是我的理智,
因为尼克自己也知道这理由太疯狂却真实
结论就如同片中律师最后说的,别惹火她就好了
天下的人夫千万别做对不起老婆的事哟!
作者: spree8 (Enter Sandman)   2014-10-12 23:49:00
Nick是受不了Amy的控制和挑剔, 已经铁了心要离婚了他根本不在乎外人的眼光, 没有离婚完全是为了小孩
作者: cpjxxx (我爱克林伊斯威特)   2014-10-12 23:51:00
公主病到丧心病狂的千万别招惹
作者: William223 (William223)   2014-10-12 23:55:00
Girl应该是不小心拼错XD~我也觉得是AMY那番话打动Nick~让他自己认清某程度也挺享受这种变态的相处模式不全然是因为有了小孩才愿意打消离婚念头
作者: spree8 (Enter Sandman)   2014-10-13 00:02:00
片尾都分房睡还锁门了, 我怎么看不出来有享受?
作者: rock810   2014-10-13 00:04:00
解析的相当好
作者: William223 (William223)   2014-10-13 00:04:00
人前光鲜的一面
作者: ewane711 (Daryl)   2014-10-13 01:20:00
Amy有云 Nick比较喜欢自己的时候就是当他努力成为Amy喜欢的那种人的时候 我想他最后会留下来 应该是综合许多因素 包括他其实骨子里也享受这个媒体塑造的假象 还有孩子都是其中之一
作者: oooz2002 (oooz)   2014-10-13 16:11:00
片中反复提及谋杀罪要有尸体自杀原本就是她计画中的最后一环
作者: focoket12 (小肥红)   2014-10-13 16:41:00
这个女的也有病啦!尼克的糟都是日记写的比较多出轨有,但是绝对没爱咪写的那么可恶,重点是这女的有超强的控制欲望,这太让男人受不了
作者: Lighty (放开那女孩)   2014-10-13 17:45:00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4-10-15 01:53:00
推 尼克感觉是还没觉醒XD 觉醒后这对心机夫妻会教出怎样的孩子令人期待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