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案 按大 V 投票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0:26:07
本板禁止以下发文、推文及签名档
第一条
发表无关电影之文章,处 7 天水桶,情节重大者视为闹板,一并退文。
第二条
发表无关电影或电影工作者讨论的政治言论,或以政治标签攻击板友者。
处 14 天以上 30 天以下水桶,一并退文。以推文犯之者,处 7 天以上 14 天以下水桶。
“政治标签”包括但不限于:吱吱、蛆蛆、支那、皇民……等。
第三条
发表挑衅、引战、人身攻击、歧视性字眼或文字不雅的情绪性言论之文章,
处 14 天以上 30 天以下水桶,一并退文。
以推文方式违反前项规定者,处 7 天以上 14 天以下水桶。
第四条
发表明显灌水、未满三行或30字,原文删除。恶意闹板者,退文。
发表同文一再重贴之文章,处 15 天水桶,一并退文。
短时间内大量无内容嘘文者,处 7 天水桶。
第五条
发表具商业买卖、交换等行为的文章(含票券交易,无论有无对价关系),处 30 天以
上 90 天以下之水桶,一并退文。
注1:口碑行销活动产生的正常心得文不视为违规;但若于电影首轮院线
上映前或上映期间,以多重帐号(分身)发布或转录该电影之相关
心得、资讯、报导,致有干扰板友判断电影优劣之情事,即视同商
业行为,经查证属实,水桶期限至少 2 年。
注2:“新闻”类中夹带的售票资讯,如非第三方媒体(如报纸、杂志、
电视)报导原文所有,皆视为本条之商业买卖行为。
注3:遭处罚之帐号如经判断为电影制作、发行、行销、赞助相关业者所
持有,该业者将列为本板不受欢迎名单至少 2 年,期间禁止一切
行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赠票、抽奖等)消息之发布。
第六条
发表有鼓吹、暗示、询问、教导违法情事之虞之文章,处 14 天以上 30 天以下水桶,
一并退文。
以推文方式违反前项规定者,处 7 天以上 14 天以下水桶。
第七条
对影片的关键剧情,在未做任何警告或标注不明显的情况下予以透露;
或于第一页以排版、上色、反复及其他方式,刻意突显者,处 30 天以上 90 天以下水桶,
一并退文。
注1:雷文警告写于标题者,应在文章列表中可见之范围;
写于内文者,应将警告文字单独成行,并间隔放雷处一页以上。
注2:无论是否已做警告,均不得于第一页中刻意突显关键剧情。
注3:于标题爆雷,或违反注 2 说明之情形,皆以蓄意论,加重处罚。
第八条
非板主、电影板所属群组管理员或 PTT 站务而使用公告标题者,
处180天水桶,一并退文。回公告文亦同。
第九条
问电视时刻表即可查询的资讯者,处 30 天水桶,一并退文。
违反前项规定,非故意之初犯,得以通告站内信申请,经半数板主同意免罚,一年内
限申请一次。
问戏院的交通、软硬件及周边设施、订票相关问题等资讯者,处120天水桶,一并退文。
违反前项规定,非故意之初犯,得以通告站内信申请,经半数板主同意免罚,一年内
限申请一次。
本条第2项及第4项,申请次数合并计算之。
第十条
一人一天限发表一篇新闻文章,且须附上来源网址,超贴者,处 5 天水桶,一并将超出文章退文。
第十一条
使用错误分类、违反分类文章默认格式之说明、不标注文章类别,或讨论特定电影却
未标注片名者,处 30 天以上 90 天以下水桶, 情节重大者,处 180 天水桶。
情节轻微者,得仅删文。
第十二条
未经推文(含嘘文、注解)者或板主同意,且无正当理由,删修推文者,
处 30 天水桶。
第十三条
发表以下各款所述之文章者视为闹板文,处180天水桶,一并退文。
一.文章或标题出现乱码,或注音文等非正常表现方式,造成板友阅读不便者。
二.发表过度泛滥的 Live 文与票房文者。
三.空白文。
四.无关电影板之言论文章情节重大者。
五.其他明显闹板之文章
前项规定,板主有自由心证之空间。
违反第一项第三款系因手机操作失误者,得以通告站内信申请,经半数板主同意免罚
一年内限一次。
第十四条
水桶期间开分身继续发言者,原 ID 与分身皆加倍水桶原 ID 遭水桶之日数。
因板主没有分身认定权,送帐号部认定。
第十五条
违反以上各条自删者,板主得追究其违规之责任。
第十六条
检举他人违规,请寄站内信至任一板主信箱。板主应于收到站内信后三日内
回信并收入精华区公告周皆知。
第十七条
板主有水桶使用者后公告之义务,除将违规文章收入精华区外,
应发公告文,公周皆知。
第十八条
本板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半年内不得删减改条文,但得增加。
作者: gibyezethe (赵二虎)   2014-07-16 10:42:00
r哥我支持你乱世用重典另外请定义票房文泛滥的标准,以及live文泛滥标准票房文曾经最泛滥的时候就是少年PI的时候LIVE文多久以前的片就算再经典,还是可以发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0:44:00
好的 这部份 马上与其他板主讨论 他们不太鸟我就是了
作者: gibyezethe (赵二虎)   2014-07-16 10:46:00
话说你是谁啊~我没看过你的参选文另外这一页就有两个违反版规的文章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0:48:00
我CHIMONG62 这只我分身
作者: gibyezethe (赵二虎)   2014-07-16 10:50:00
红的明显,版规再严,版主一天捕鱼六天晒网也白搭显然很公务员心态,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如不做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6 10:56:00
在无雷文里面推文爆雷的是不是也该重罚?@@
作者: kizuki0315 (C.诺斯)   2014-07-16 11:18:00
双姓签名档有够无聊
作者: kobe1204 (kobe)   2014-07-16 11:24:00
八卦板调成300照样有废文 那不是问题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1:29:00
原则上这次以上面的为主要修改 投完票若通过载改其他部分
作者: JEFF11503 (終極大帝)   2014-07-16 12:02:00
爆20年前电影雷的呢?上次我因为爆一下魔女嘉莉电影结局被囉嗦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2:05:00
17条 这位板主我看你水桶公告的结果并没有收入精华区啊..15条 不小心用手机发出空白文自删 也要被水桶???18条 半年内不得删减改条文,但得增加。<---目的是???这样打包投票 赞成就是全部赞成 反对就是全部反对若我部分赞同部分反对 那是要怎么投?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4-07-16 12:13:00
不管定多严不执行还不是没用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2:16:00
#17 - Z-4-6#15 误发的我会看回收桶 看发文时间跟删文时间#18 安定性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2:22:00
收到z 4 6 那z 4 2 以后都不会记录的意思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2:35:00
同时进行自删文章还是会放到判决区跟删文区 整篇公告z46
作者: qoo4628802 (风滔)   2014-07-16 12:39:00
不解 电影版有很乱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2:43:00
主要是修改明确化喔
作者: miabcd199 (超级喜欢周迅)   2014-07-16 13:10:00
不太懂 上色是指板规增加的部分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3:26:00
上色指的是 有改 或有增加每条后面均加注违反会有多少水桶
作者: lpb (Θ_Θ)   2014-07-16 13:32:00
推!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3:42:00
所以就是z42 不会再按 日期 id 违反版规和水桶天数记录的意思不是吗?所以是所有板主之后都统一这样做吗?另,板主还是没有回答这样打包公投,若我只赞成部分但投只能全赞成或反对 半年内只能增不能修对吗?另,其他板主都没有回答,是不为修正案背书吗?若投只能全赞成或反对 半年内只能增不能修大家考虑清楚....................刚刚投完发现,版规修正案只给五天投票是怎样??!!打包公投 还只给五天投票 开乐透 版规修正是有那么随便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3:59:00
真正会想要参与板务的人 5天就够了 而况我置底 不会不知道我不是说其他板主似乎不支持我吗? 所以只好举行投票解决争议 板主有板规制订权这是写在站规里面的最重要的是 如果你本来就是不违规的人 板规怎改都跟你没关系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04:00
难道修正版规不用跟版友充分沟通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04:00
你去翻翻站规 我不想吵架还有不管怎么改 不可能所有人意见是一致的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05:00
时间订那么短 难道公告投票 不用充分告知吗?板主对版规修订的态度是这样 令人不敢苟同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05:00
置底还不够充分吗? 要不要举办投票10年?你去翻完站规在跟我说我修改板规有没有周延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06:00
这位新板主 我之前当板主时就看过站规了我之前当板主时 修订版规的程序你要不要看一下我以前跟版友沟通的态度也没那么差反正你就觉得你的作法态度很ok 没什么好说的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08:00
PttNewhand-精华区-Z-7-9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供你参考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12:00
如果其他板主都不背书 若公投过 是只有你执行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13:00
请问你有把我这篇文章从头到尾仔细看过吗?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13:00
连其他板主都无法取得共识 是要如何执行新版规??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14:00
请问你有把我这篇文章从头到尾仔细看过吗?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14:00
请问你觉得我哪一句没看懂难道我前面推文没有针对你修改的版规提出疑问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15:00
首先板主有板规制订权 这是站规 不用跟我争执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15:00
还是你觉得我提出问题代表我没看完你的公告?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16:00
从头到尾没有质疑你修订版规这件事 而是程序过程和方法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16:00
.....我跟其他板主讨论完后没共识 办投票有什么程序问题?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14:17:00
你不理解我也没办法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18:00
我完全看不懂你想表达什么更何况我这次根本没动到几条原本板规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来)   2014-07-16 14:28:00
所以只要签名档和电影无关,就不能放签名档是吗?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6 14:44:00
违规的签名档 并非所有例如 签名档暴雷 签名档引战等等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4-07-16 15:09:00
严一点好
作者: gibyezethe (赵二虎)   2014-07-16 15:33:00
红的明显,我也有相同疑问,不认同所有提案公投却只能全部赞成????你提的方向变严符合部分使用者的想法,但有些部分说的模糊,还有你的行为争议,又不能好好解释???!!!请不要绑架使用者去帮你争权利排除其他版主德布到其他版主支持,再严的法,你要一个人执行吗??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4-07-16 20:41:00
支持, 希望大家多多转战 suckmovie 板, 活络那边的人气而不要再在发文推嘘文处处受限的 movie 板提心吊胆会违规所以无限期支持 movie 板戒严~ 赞!
作者: fox0731 (fox)   2014-07-16 21:39:00
跟人沟通个几句口气这么差,这哪来的版主是否可罢免?版规用打包的方式叫人怎么投?规则都给你无限上纲就好啦版规一条一条投不会喔?我可以理解其他版主为何不想甩你(摊不擅沟通的人当什么都一样德行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4-07-16 21:52:00
为什么其他板主不支持,还可以办公投?? 这结果有效吗??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6 23:23:00
结果版友都有看懂我对这个公投的质疑只有办公投这位板主看不懂.................
作者: kobe1204 (kobe)   2014-07-16 23:33:00
给个台阶下啦
作者: fox0731 (fox)   2014-07-17 06:37:00
别忘了你只是众版主"之一"而已,PO这个公投前本来就应该先取得一致共识,别版主不支持你是否代表其作法有问题?你坚持硬办让人觉得这种缺乏中立的公投跟闹剧没两样
作者: gibyezethe (赵二虎)   2014-07-17 09:21:00
服贸条款是不是也是你编的啊,放在置底5天就想硬闯我这样算偷渡政治推文吗你为什么可以修 #1J1nR435 你第一次参选文底下嘘你的人的推文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7 11:20:00
回楼上 r81oo:真正会想要参与板务的人 5天就够了r81oo:如果你本来就是不违规的人 板规怎改都跟你没关系
作者: AllenHuang (∴'☆:∵★.\:)   2014-07-18 09:09:00
r81oo 《登入次数》41 次 挖喔 怎么当上板主的?
作者: s902340904 (风儿)   2014-07-18 10:57:00
分身当版主 那更要嘘了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4-07-18 13:30:00
我有点困惑实习版主出现的前因后果 求解
作者: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14-07-18 13:55:00
#1Jig3pXI (movie)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4-07-18 14:05:00
谢谢 原来ID太长不能上任 长知识
作者: finelly (海边漂来的小肥狗)   2014-07-18 20:10:00
态度好差
作者: longtree (长假)   2014-07-19 02:13:00
照你神逻辑 偷窃、毁谤也可判死刑 反正不影响不犯法的人第18条 半年内还不能改!实习版主是以民主包装的独裁者吧态度差是表象 沟通能力差 不尊重程序 一意孤行 难当重任
楼主: r81oo (CoolChi)   2014-07-19 09:59:00
你要怎么批评我尊重 本来就不可能所有人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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