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微负雷] 十二夜 挺安静的...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12-06 23:45:42
※ 引述《meiem (mei)》之铭言:
: 关于十二夜
: 脸书上有这样一张照片
: http://ppt.cc/8eH-
: 看起来好委屈
: 但是之前看过很多兽医上节目
: 都说猫狗的表情其实对牠本身没有什么意义
: 完全是人类自己赋予的
: 连猫狗看似在伤心的哭也只是泪液的分泌...
: 所以我觉得这张照片很假
: 不太懂
: 为什么台湾人好像对于狗或猫有过多的同情心了??
: 狗跟猪或鸡其实没有两样阿
: 狗肉甚至也是可以吃的
: 为什么没有猪或鸡的纪录片
: 纯粹只是因为狗或猫比较可爱?? 那是不又是人类泛滥同情心的投射
: 话说在前头 我家也有养狗
: 但不觉的一篇说十二夜不好看的负雷有需要被批评成这样
: 现在狗比人伟大了是吗
不知道您的法学常识如何
我想说的 有关吃肉 鸡鸭牛羊...
我们所吃的肉食品 是属于规范合法的食品
更有合法畜牧与屠宰供给
我们应该抱持感恩的心 吃完那些为我们牺牲的动物产品
并没有冲突
而提您到吃狗肉
中国秦汉时期吃狗肉是很正常的 就连贵族墓室都有狗类泥雕 (意指待宰动物)
外国好像有些国家吃狗肉合法? (不确定)
但目前台湾吃狗肉合法吗?!
如果合法 又是合法养殖屠宰厂出来的狗类肉品 我不会有意见
但今天 台湾吃狗肉或猫肉 是不合法的
所以你的类比 是完全不对的
何况有关随意弃养 虐待动物情事 是违反法规的
这修况状在台湾是严重的问题 (外加动保条文松散 执行不彻底)
还举例吃狗肉勒....= =
我会希望能尊重所有生命 但现实社会/世界没有办法如此完美
至少目前的共识是取其轻 (例如合法畜牧/规范有害病虫类 等等)
: 还是隋棠拍的纪录片比较了不起???
开头讲个旁白就没有其他出现
老实说不知道隋小姐出现是好 还是不好?
如果因为他能引起社会共鸣当然很好
如果引起杂音模糊了焦点 我会希望没有艺人出现
: 现在狗比人伟大了是吗
↑是 狗是没有比较伟大
但目前条文规范及执行状况、收容情形明显是有必要改善的
如果你不愿意尽一份心力 你高兴就好
但你这篇类比/举例 实在是没什么必要
作者: spitzdog (spitz)   2013-02-07 00:03:00
大推
作者: ricky0302 (rickytw)   2013-02-07 00:04:00
作者: agoodnight (美好夜晚)   2013-02-07 00:21:00
合法与否是政策选择 原原po应该是在谈“为什么”要特别
作者: agoodnight (美好夜晚)   2013-02-07 00:22:00
保护宠物的前阶段问题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02-07 00:45:00
不太清楚你想表达的问题 另外"特别保护"的部分可以做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02-07 00:46:00
实际的举例吗?! 这样讨论比较有标的
作者: agoodnight (美好夜晚)   2013-02-07 00:47:00
我只是说原原PO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在为什么在所有动物里
作者: agoodnight (美好夜晚)   2013-02-07 00:48:00
要特别保护(重视)宠物 合法与否不是重点
作者: agoodnight (美好夜晚)   2013-02-07 00:49:00
特别保护在你的文章里指的就是立法保护不能宰杀狗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02-07 00:51:00
这问题问我有用吗?! 有的人真的对猫狗特别保护那都是个人所为 也如同有的人特爱虐待猫或狗一样吧
作者: agoodnight (美好夜晚)   2013-02-07 00:52:00
合法不代表他认同这个立法政策选择 所以合法与否对原原PO不重要我没有问你问题啊XD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02-07 00:53:00
我会参考动物保护法 若不够会建议做一个修法的推动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02-07 00:54:00
而原原PO觉得怎么样跟别人无关 这部分还是以法源为依据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02-07 00:55:00
若是原原PO觉得法条不适 同样的也可以提出修法
楼主: lovekimono (杨杨)   2013-02-07 00:56:00
所以这个问题对我来说 不是只有猫狗 一般动物都是一样
作者: agoodnight (美好夜晚)   2013-02-07 00:56:00
其实我只是无聊分析一下原原po的论点而已 可以无视XD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3-02-07 04:19:00
我同意三楼的说法,你这种论点根本是倒因为果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3-02-07 07:52:00
那我也可以说……为什么要特别立法保护弱势?一样都是人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3-02-07 07:54:00
这种刻意针对个人喜好的挑毛病,最后就是无意义的争论而
作者: mojia (momo)   2013-02-07 12:58:00
支持,原原po很多论调太偏颇
作者: DonaldDuck (你有沒有看過辛普森家庭)   2013-02-07 16:04:00
这篇的因果似乎搞反了...推3楼
作者: cecillia1881 (ceci)   2013-02-07 16:59:00
别把问题无限阔大了,这就是部为狗狗发声的片子
作者: cecillia1881 (ceci)   2013-02-07 17:01:00
改天有人想拍鸡猪羊鼠猫也是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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