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一部还蛮精致的电影,导演Gregory Hoblit的作品最大的优点是
说故事的技巧。
他其实很会说故事,前面几部片都拍的四平八稳。
有了几部片累积下来的经验,这部他拍的相当的优雅细致,
手法颇有大师级的水准。
但最大的问题还是整个故事线太单薄,
剧情太少被稀释的结果就是塞进满满两个小时中显得就很平板跟缓慢。
这片就只有一个主题,但在剧情进行的过程中,
几乎没有太大起伏,单线进行的剧情没有把张力做出来。
应该发展的副线经营的不太好,像男主角跟新公司,及新女上司的关系
显得有点随便,多少有赘戏的感觉。
此外身为一部需要在结局揭示答案的悬疑片,这片的埋点也太单纯。
指在片头埋了个点,片尾解答。
不像这种片应该是要随着剧情进展而处处埋点。
当然这些剧情问题是有,但并不是很大。
所以这部片纯粹就是acting-driven的电影。
一老一少的表现相当好,
剧本也几乎只用力着墨他们两而放弃其他人。
姜依旧是老的辣,每看一次就才会惊觉Anthony Hopkins有多么会演戏。
这种轻巧四两拨千金的演法就他最厉害。
虽然还是hannibal-ish的角色,对他来说易如反掌,
但还是看的很过瘾。
Ryan Gosling的才华无需赘述,从The Notebook后就stuned我到现在。
他有一般年轻演员演戏所没有的流畅自然,
最近几部片更是显示他不用用力演戏就能抓住萤幕的魅力。
这个角色写的很完整,情绪心理的变化很多,Ryan表现的相当称职。
最后就是这部的法庭戏除了Anthony Hopkins跟Ryan的机智唇枪舌战外,
其实没什么看头。
要看法庭戏还是得去看John Grisham小说改编的电影,
其中又以我不厌其烦一再说的A Time to Kill那场最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