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未假缺席”解雇功臣 企业判赔

楼主: ameryu (雨龙千寻)   2016-08-15 23:11:40
[新闻] “未假缺席”解雇功臣 企业判赔
1.媒体来源: UDN 联合财经 / 理财 / 税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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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3 14:49:06 联合报 记者林志函/台北报导
曾被形容是鸿海战将的谢冠宏,在飞机上接到董事长郭台铭来电要求返回开会,因舱门已
关下不了飞机遭开除,他提告向鸿海要求给付资遣费及员工红利。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鸿海
解雇违法,应付给谢150万元及23万5,000股鸿海股票,全案仍可上诉。
谢冠宏在鸿海服务近十年,从特别助理一路升上鸿海新绿数事业群总经理,曾是富士康最
年轻的事业群总经理,媒体形容是郭董左右手。前年10月下旬,他原订赴日本处理女儿就
学、住宿事宜,因秘书搞乌龙少帮谢请22日的假。
郭台铭当天一早进会议室发现谢冠宏不在,当场以扩音方式打电话询问谢在哪,在场干部
都听见谢回答在飞机上。郭当下给谢两条路走,一是马上下机返回开会,二是“如果没有
回来,就再也不用回来”;谢不断求情、道歉,但飞机舱门关闭无法抽身,郭随后在会议
上当众宣布开除谢。
谢冠宏表示,秘书虽误植假期,但他事前另向郭台铭补请假,开会前一天郭董还用专机载
他回台北,他以为对方同意他隔天休假。谢说,因机舱关闭无法下机,不是故意违反指示
,郭却当众宣布开除。谢主张鸿海违法解雇,应付给他资遣费、工作奖金。
鸿海主张,谢冠宏当时负责指挥监督360名台籍员工、两万名大陆员工,对事业群的营运
方针及采购有相当裁量、审核权限,上班无需签到打卡,双方是委任关系,不适用劳基法
相关规定。并以谢自请离职、未达工作目标,无权要求红利。
一审未认定违法解雇,但鸿海要付190万元工作奖金给谢。二审以双方为请假事宜兴讼,
可见谢仍须服从公司权威,认定双方是雇佣关系;鸿海以谢未假缺席会议为由解雇谢,却
没说明受到何种损害,认定鸿海解雇违法。
3.原始网址: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1892478?from=p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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