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定,发起者得在看版发出通知
英文名称: model
板主 ID : Oilchicken
罢免原因:
1.最后的管版纪录时间是2004年,完全没有在管理版务以及精华区
2.对于旧版主间之协调信以及沟通皆无回应,占位不管事
依以上两点提出罢免
连署结束时间: (1167017031)Mon Dec 25 11:23:51 2006
请到LifeNewboard版投下您的一票
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罢免连署,基本连署门槛为50人。
1>禁止multi-id连署。
2>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于小组组务版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于该看板及小组组务版上告知进行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
4>版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5>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上站500/发表200 注册时间满一年。
连署有效票改为 上站300/发表100 注册时间满半年。
6>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经小组长审核后若判定为非有效
之罢免原因,经群组长同意后该罢免连署无效。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8>罢免连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连署无效(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取消)者,
其发起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于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若
经查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则该连署无效,且将建议站方予以适当之惩处。
9>若罢免连署未通过,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
之版主提出之罢免连署视为无效。
10>被连署罢免期间,该版主不得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请。
11>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