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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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帐号:m971f8012
贩卖手机:Samsung NOTE9 128G 蓝
说明:
卖家PO文说家人用不习惯因此出售
6/11加LINE联系,约好今日(6/12)晚上7点面交
却于刚刚15:30左右突然说他家人想留用,直接取消交易
再请大家注意此卖家
作者:
jc761128 (Aries)
2019-06-12 16:09:00这样还不算放鸟喔 真的严
作者:
gassoho (孤本绝唱)
2019-06-12 16:10:00卖家一下说家人用不习惯要卖,一下又家人要留用,还蛮好笑的。没买到算你好运,总比到了现场才被放鸟好
作者:
jc761128 (Aries)
2019-06-12 16:12:00po一堆 结果都没卖 是准备来洗文章的喔
作者:
ornv (在里面好舒服… >///<)
2019-06-12 16:13:00约定时间过了没成交没回应才算放鸟吧 贵板真盐
作者:
IWE (2016年!!!)
2019-06-12 16:17:00时间还没到,不算放鸟,卖方也有通知买方取消交易,
作者:
Arthur818 (Arthur818)
2019-06-12 16:17:00你把标题放鸟改成取消交易比较适合 感觉遇到职业卖家
作者:
cook321 (机八久..)
2019-06-12 16:23:00这不算放鸟。
放鸟是无故不到...你这个是取消交易..两个意思差很多
作者:
cook321 (机八久..)
2019-06-12 16:24:00提早3:30讲原po让我笑了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6-12 16:31:00这鸟放得也太早XD…
口头上约好成交而且时间也有了就应该算毁约了吧?买方可能为了面交排开其他行程或牺牲原定计画的啊。
作者:
i1136 (登)
2019-06-12 16:45:00笑了
作者:
free120 (杰)
2019-06-12 16:53:00比较适用 反悔
作者:
qqdnsr (qqd)
2019-06-12 17:01:00要注意你吧...就不想卖你不行
作者:
a202775 (jasi)
2019-06-12 17:03:00这样叫放鸟?卖家可告原po了
用民法契约篇这么强硬的法规来公告卖方不履行,要不要干脆直接对卖家提出限期履行,或者去民事法院请求算了?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9-06-12 17:26:00你没遇过更惨的状况唉...
作者: Ypush (始终没回来) 2019-06-12 17:32:00
我爱得这出力 妳只是试看看~
以后统一说手机异常就好,这样问题就少一点了这应该也不算无故取消,他是代卖的业者,手机所有人并不是当事人网拍付完订金的都可以被砍单了,你真的去告会不会赢也很难说。
作者:
lookers (实体店面 货到付款 宅配)
2019-06-12 17:53:00以PTT来说 这真的还好
作者:
LordOfCS (喔耶!!!)
2019-06-12 18:02:00告不成的啦,别以为搬个法条就可以吓唬人
作者:
poliku (w)
2019-06-12 18:11:00ptt就一堆这种的东西啊 护航的8成都是
Hi,谢谢各位的指教,也先跟原Po的朋友说声抱歉,很抱歉用家人不适应不出售。主因是因为您朋友今天Line问我手机有没有问题,问了2次,我就不知道哪来的坏心情不想卖了,因为我已经答应让你朋友试到没问题在完成交易,我曾经有过类似的阴影,后续不太好处理,所以放弃交易…至于我卖的手机,有些是家人,有些是朋友买来不喜欢或是收礼的人不爱,帮忙出售,至于价格大概就是网络查一下便宜500左右出售,我喜欢两天内卖掉,因为我还有其他主业,所以基本上应该有便宜,议价我应该也算好议价,感谢各位的指教,谢谢Mobile版
作者:
EQUP (不怒师兄)
2019-06-12 18:25:00就算不论卖家的原因,我也觉得提前好几个小时取消不算放鸟欸...可能是因为我遇过更扯的吧@@
你朋友要买 你在那边大声什么啦 还搬法条来吓人啊 蛤?
作者:
pepe5566 (é 槌王)
2019-06-12 18:53:00觉得还好,提前很多就讲了
作者:
rul543 (台湾马媚娘传奇)
2019-06-12 19:00:00你有下订金吗?
作者:
kdcyfa (疾狼)
2019-06-12 19:02:00先承认
作者:
IWE (2016年!!!)
2019-06-12 20:54:00卖家都出来澄清了,误会解开了
好奇如果向卖家请求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那卖家要赔偿买家什么呢?
很简单就是不想卖你朋友而已 卖一支手机而已 与其有卖一个难搞的人 还不如卖一个懂得人 省得之后麻烦
作者:
kayau (kayau)
2019-06-12 21:59:00卖家也太不会讲话了 就说手机泡水被车辗烂 不能卖了就好了
作者:
l880816 (梨花雨凉)
2019-06-12 23:48:00搬法条笑死
作者:
chmin (June.)
2019-06-13 00:09:00网络交易二手货,这种情况本来就是小事
作者:
cook321 (机八久..)
2019-06-13 00:16:00没付订金讲的跟真的ㄧ样。。讲实在卖家对你很客气感觉就是ㄧ个不知二手拍卖的外行。。觉得卖家好险没卖。。哈哈
作者: antigidu (YaSu) 2019-06-13 02:12:00
卖家有权利决定不卖
作者:
pttsma (pttsma)
2019-06-13 04:20:00个人觉得还好卖家没卖…
买卖这种东西本来就你情我愿...如果诉诸法律条款那建议你下次网购都先白纸黑字写明..我想应该没什么人愿意跟你交易....没买到东西就诉诸法律条款....感觉还真的怪怪的...
作者:
ylp272 (........)
2019-06-13 09:57:00言而无信,不可取
是你自己搬法条出来说的....我只是就事论事提这个况且网络买卖本就你情我愿..他不想卖你,你就要告他?交易不成就被黑名...??另外,你是代PO的...非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