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obilesales 板规。

楼主: P55555 (大仁)   2017-12-26 18:55:23
一、总则
1.mobilesales板仅为卖/交换/征求 个人使用之手机及相关物件之公开平台,
本板板规未规定者,依中华民国法律、PTT站规、群组规、组规规定。
2.任何利用本板之行为,为双方合意之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由双方自行承担负责,
,本板之管理者不生任何法律义务责任,若不同意勿使用本板进行发文,
 使用本板者视为同意本板板规。
3.板友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交易方式应以面交方式为主、他法为辅,
 交易汇款前,应详细确认并选择最安全的交易方式为之,避免被恶意诈骗之情况发生。
二、发文规定:
1.本板发文之规定标题格式为以下形式,不依格式发表,删除之:
[A/B/C] D
A:文章类别(征、卖、转、送、换 发文请依需求选一个。)
B:地区(如台北、台中、北部、中部..等等,两字为限。)
C:交易方式(面交、邮寄、皆可,两字为限。)
D:物品内容(如机型、容量、型号、厂牌、数量等。)
2.本板可贩卖物品:
手机、Android平板、智慧型手表、手环、手机壳、行动电源、
记忆卡具通话功能耳机、保护贴、皮套、耳机塞、手机线材、门号。
IPad请至 “MacShop”、Windows平版请至 “nb-shopping”,
如贩卖物品不在此上列名单,请先与板主讨论后,经同意始能发文。
3.本板禁止回文和自删文章,发文限制为上站次数360次、退文数1篇以下。
来信要求板主删除,一律不回信,如当初未能接受本板板规规范,请勿使用本板。
三、违规行为:
1.使用者发、推文如有以下情形者为普通违规:
(1)多物:一篇文章之内,有两种同型号的手机以上,同样物品非多物,
     多物为多种类不同型号的手机。赠送则无此限制。
(2)价格:贩卖、征求、交换物品空白或无明确价格(来信洽谈)。
(3)未上市物品:于台湾上市前贩售他国已经开售之物品或在台无保固服务之手机。
(4)网络讨论礼节:禁止以下事项,发表具政治性言论、修改、删除他人推文、
发表一行文、空白、注音文、发表广告文于版面和置底推文、未经发文者同
意转录其文章或公布站内信、禁止谩骂、挑衅、攻击、使用不雅文字者。
(5)标题错误者,未依发文规定发文者。
(6)超贴:十天之内张贴两篇(含)以上文章,赠送除外,依篇数累计之。
2.使用者发、推文如有以下情形者为严重违规:
(1)营利:明显非个人使用的征/卖/交换行为。
(2)广告:张贴业代文、店家文、红利连结、拍卖连结。
(3)于本板张贴张贴贩卖IPAD之文章者。
(4)禁止贩售不能解锁之手机。
(5)水货:未贴有NCC认证贴纸之物品、未贴有BSMI认证贴纸之行动电源。
3.使用者发、推文如有以下情形者为明知违规还要违规之违规:
(1)套利:征求、贩卖价格高于官方售价、同物件征低卖高、贩售预购单。
(2)大量发文,致影响板面运作者、恶意发文闹版者。
(3)清空内文、价格者。
四、罚则:
1.轻微违规以删除文章为警告,处分不以警告为必要条件,
 按警告、违规次数,得累计和加重水桶处置,违规公告请洽置底。
2.水桶:
(1)违反普通违规者,原文得删除并予以水桶180天处分。
(2)违反严重违规者,原文得删除并予以水桶360天处分。
(3)违反明知违规还要违规之违规者,原文得删除并予以水桶720天处分或退文。
3.具有闹版之情况,可处或追加退文。
4.有疑似诈欺取财之情事,经当事人出示报案三联单或接获多人检举,
给予预警警示水桶十年,经说明解除诈骗之情事或不起诉处分,
出示相关证明,始解除之。
5.逾一个月以上违规文章,除板主依职权发现处理外,不处理检举案。
6.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五、备注:
1.板规自2016.8.22开始施行,旧有板规、判例、公告皆废除。
2.遇有紧急、特殊事件,临时公告为板规,不受板规限制。
3.板规、临时公告应遵守PTT站规、中华民国法律之规范,不得牴触。
4.板主之板务行为当然不受板规限制。
106.12.0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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