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板上11/17开始与sLsZ版友接洽购买iPhoneSE16g,借由站内信联络后决定以4800含运以7
-11经济便交易,经加Line后进一步联系,并交换联络电话及汇款人及收件人资料,同意
收到款项后寄出,但sLsZ却在收款后电联纪录内表示还要想想得到隔日晚上6点才能确认
,我方表示那取消交易请将款项退回,至今sLsZ 卢先生皆未主动联系及表示处理方式
若有版友要购买请多注意三思。
发表黑名文章者,应自行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叙述应力持中性用词且真实:
第 309 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 310 条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
不在此限。
第 311 条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一、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务员因职务而报告者。
三、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四、对于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而为适当之载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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