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黑名文章者,应自行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叙述应力持中性用词且真实:
第 309 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 310 条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
不在此限。
第 311 条
以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一、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务员因职务而报告者。
三、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四、对于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而为适当之载述者
。
嗯....上礼拜有在版上征收手机
这位版友有主动来信表示,红米note3欲售4000
http://i.imgur.com/dknmvu2.jpg
http://i.imgur.com/8lEVnVp.jpg
他表示12/8日将包裹寄出,至今尚未收到
好奇心驱使下将图片丢搜图,发现惹.....
http://i.imgur.com/xfx9uLw.jpg
把他丢搜图后会发现.....嗯.....
目前是联络不上啦@@
请各位版友,请先小心
希望 魏先生 看到能主动联络我
明日之前如尚未联络我将直接报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