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 新版规草案

楼主: appoo (熊吉吉)   2014-08-06 01:58:48
嗨~ 大家好
2014年版mobilesales版新版规以人性化、明确化、制衡化 三者做核心
在原有版规的骨架进行了大幅度修整
三个核心分别以不同的条款体现如下
人性化:追溯期、初犯条款、累犯条款
明确化:废除临时禁止交易条款,改增特殊时期条款、修改各处罚刑期、行为人认定
制衡化:版主任期制度、版规新增、删减、修订制度、设立版务讨论区
除此之外也有其余的变动
包含开放亚太、7-11电信转让,一个月两件改为两个月四件,单篇文章单个有价物件等
草案在下面
请大家在阅读过后,集思广益,我会再行修改
下一个版本会是最终定案,确定后,会公告表决,通过即实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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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
A. 总则
1.mobilesales版仅为卖/交换/征求 个人使用之手机及相关物件之公开平台
为管理mobilesales版,特制定mobilesales版版规;mobilesales版规未规定者,
依中华民国法律、PTT站规、群组规、组规规定。
2.版规用词定义如下:
一‧手机及相关物件:手机、手机配件(手机壳、行动电源、记忆卡、具通话功能耳机
、保护贴、皮套、耳机塞)、门号、预购单
二‧营利:明显非个人使用的征/卖/交换行为
三‧广告:张贴业代文、店家文、红利连结、拍卖连结
四‧套利:卖价高于建议售价(交涉中加价超过亦是)、征低卖高、买卖门号
五‧哄抬:征求价格超过建议售价
 六‧水货:未经NCC型式认证、审验合格之物品
七‧超贴:卖/交换/征求同物件,七天内两篇文以上
八‧超卖:两个月内贩卖超过四个物件
3. mobilesaels主管为mobilesales版版主,版主需依照本版版规管理本版
个人需接受本版版规使得发文,发文者为行为人
B. 发文规范
1.非版主不得发公告
2.文内物件需符合本版宗旨
3.发文需有明确价格,交换商品亦得表明补贴差价
4.任何情形不得清空内文或价格,若已售出,仅可于标题(文张列表按大T)与内文(文章大
E)加注已卖出
5.一篇文章,只得包含一物件,无偿赠送除外
6.勿修改、删除推文,有推文删除需求请洽版主
7.标题、内文需符合制定格式
发文制定格式
标题:
[A/B/C] D
A:文章类别,征、卖、转、送、换 发文请依需求选一个
B:地区,如台北、台中、北部、中部..等等,如果没有特别地点请写"国内"
C:交易方式,面交、邮寄或"皆可"
D:品项内容,如机型、容量、型号、厂牌、数量等
ABCD皆请勿留空,斜线是 / 不是\
例如: [征/台北/面交] ASUS M303 手机一只
[卖/高雄/皆可] Panasonic VS2
[征/台中/邮寄] MOTO V3 一支
“我续约 你拿手机”为“卖”
“你续约 我拿手机”为“征”
C. 违规行为及罚则
1. 营利、广告、套利、有价贩卖/征求预购单 行为者水桶三年,该文恶退
2. 哄抬、卖/交换/征求水货,行为者水桶一年,该文恶退
3. 超贴、超卖,行为者水桶半年,该文恶退
4. 发表无关mobilesales版性质文章,行为者水桶半年,该文恶退
5. 违反发文规范(B.1~6)者,行为者水桶半年,该文恶退
6. 违反发文规范(B.7)者,行为者水桶三日,该文删除
7. 连续(一年内)违规遭水桶三次者为累犯,累犯者第三次罚责追加一年水桶
8. 累犯使用分身ID违规为闹版,闹版者本尊,分身ID各追加五年水桶
D. 版主执行规范
1. 版主得依个案具体违规情形给予裁量
2. 版主得公告特殊时期,特殊时期违规罚则(水桶)两倍,一年不得逾两次,总共不得逾
六个礼拜
3. 初犯违规者可提出初犯减免申请,通过版规测验后得免除初犯罚则
4. 若应恶退之违规文章超过七天已无法恶退,版主得追加六个月水桶作为替代处份
5. 违规追溯期为该项违规罚则之五倍,经检举后责无追溯期
6. 若非违规内容(标题、文章、推文),版主不得删除
7. 版主得面对公开的版务质疑,需公开回复并公开裁量理由
8. mobilesales版版主任期一年,版主由mobilesales版普选而出,版主最迟得于离职一
个月办理版主选举
8. 新增、删除、修改版规,皆需公开于mobilesaels讨论满七日后,公投决定
9. 版主得于置底设置版务讨论区,供版友使用讨论版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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