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医师为医疗广告“违宪”! 判决立即失效 关键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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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大法官吴陈镮的女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吴佳桦,因审理黄姓医师刊登挨罚5万元的案
件,她声请释宪,宪法法庭判决《医疗法》84条,禁止医师为医疗广告的部分,违反言论
自由保障,判决立即失效。
本案是因2015年黄姓医师在他脸书粉丝专页,刊登关于修复皮肤老化及解决掉发问题等的
疗法,隔年,台北市卫生局认定黄男的文章是医疗广告裁罚5万元,黄男不服提诉愿遭驳
回后,向台北地院提起行政诉讼。
吴佳桦法官审理后认为,医疗法限制只有医疗机构才能医疗广告,医师或其他非医疗机构
都不得为医疗广告,是对医师进行差别待遇,侵害医师关于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况且医疗
广告是具有商业上的意见表达,属商业性言论,禁止医师医疗广告限制其言论自由。
吴佳桦指出,限制从事医疗广告者必须是医疗机构,类似行业独占制度,并非个人努力就
可以达成,依照大法官多次释宪所建立的职业自由三阶理论,医疗法的限制规,也侵害了
非医疗机构的医师之职业自由。
法官吴佳桦也举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认为言论自由是在保障对话,不单是保障表
意者说的自由,同时也在保障接收资讯者“接收资讯的权利”,使消费者及大众得接收正
确商业资讯作成决定,因此全面禁止医师为医疗广告,非重要的政府目的应属违宪。
司法改革后
大法官从解释宪法变成改类似法庭的制度
做出这样的解释值得嘉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