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健保新规!医院“A不到10万”免送检调 开罚免等判决最高罚20倍
记者黄仲丘/台北报导
国内每年医疗院所A健保金额达一亿多元,平均有95家医疗院所因此遭送检调,但健保署发?
,过去经侦办后有6成以上都是缓起诉,仅3成需起诉。若等到完成三审,恐得多年健保才能
依法开罚,难有吓阻力。健保署新公告《全民健康保险法第八十一条涉及刑责移送司法机关
办理原则》。增订A十万以上才需移送检调的门槛,减少无谓的送件。而因此免移送者,若?
定A健保,已不用等检调结果即可马上开罚A健保金额的2~20倍。
健保一年收到医疗院所申报费用的资料约有3亿2千万件,过去健保署统计,每年因医疗院所
不实申报、诈领健保的金额达一亿多元。
健保署整理医疗院所五大认定犯罪行为A健保样态
健保署于5月24日正式公告了一项与医疗院所若涉A健保最相关的惩处原则,将原本的《全民
健康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法案件函送侦办注意事项》名称正式改名为,《全民健康保险
法第八十一条涉及刑责移送司法机关办理原则》,并在内容上做了重大调整。也整理出了五
大认定有犯罪行为的A健保样态,与移送条件,包括:
一、容留未具医师资格者,为保险对象诊疗或处方,申报医疗费用。
二、登录保险对象保险凭证,换给非对症之药品、营养品或其他物品,申报医疗费用达十万
点以上,且未与本署达成和解或未足额返还不当申报之医疗费。
三、未诊治保险对象,却自创就医纪录,申报医疗费用达十万点以上,且未与本署达成和解
或未足额返还不当申报之医疗费用。
四、明知实际就医者非持有健保卡本人或非保险对象,故意申报医疗费用。
五、其他以虚伪之证明、报告或陈述,申报医疗费用,经停约三个月以上或终止特约,执行
完毕后五年内再犯。
过去十一年 六成判决都是缓起诉轻罪
为何健保署会特地修正A健保的办理原则?与过去有何不同?健保署企划组参议董玉芸表示?
过去健保法规定,若医疗院所有故意虚报的话,没有限制金额一律都要移送检调,但过去调
查,很多虚报金额不是很多,医师也都说不小心,而原本是规定“故意”才会移送,但因为
“故意”或者是“过失”都在医师的心中,因次对行政人员的判定是有困难的,因此在无法
确认犯意的情况下,涉虚报医疗院所几乎都被送检调了。
但健保署也回顾,国内自2010年到2020年11年间因涉及刑法伪造文书及诈欺等罪嫌遭侦办的
医疗院所,这段期间每年平均有95件。董玉芸表示,但经检调侦办后认为罪刑重大遭提起公
诉比率为27%,不到三成。有62%为情节较轻的缓起诉,另有11%是不起诉。
新增医疗院所A健保 10万以上送检调门槛
董玉芸表示,考量整体而言,遭司法机关认须起诉由法院审理之案件不多,但涉及浮报健保
,等三审宣判结果,健保署才可依法处2倍到20倍罚锾。但时间一拉长,就失去吓阻力。
为减少医疗院所为小金额浮报却得面临多年司法缠讼的情形,考量缓起诉理由及刑事诉讼法
第253条“微罪不举”之概念,健保署参考了过去健保法规定与医疗院所“终止合约”的门?
10万元,主要是认为若浮报达10万以上就很难说不是故意,因此自5月24日起,浮报金额达?
万以上才会被移送检调。且未移送检调者,若确认有A健保,健保署已不用等检调结果即可?
上开罚A健保金额的2~20倍。
若遭移送检调者,董玉芸也强调,本次的处理原则规定,若医疗院所主动向健保署揭露或配
合调查,坦承犯行并缴回应扣减(还)之相关费用,健保署也必须向检调说明其配合程度,
并送司法机关,供减轻量刑参考。盼透过新的规定,兼顾维护健保财务及维持与医界良善之
伙伴关系。
董玉芸表示,这是健保署署长石崇良刚上任时提出的想法,之后于3月到4月间经专家会议讨
论后的结果,5月24日起,新的案件小金额已免被送地检署,医界也大多表示支持。
心得:来囉 砍健保后
现在直接变有罪推定
我们连基本人权都没有了
还要被要求有医德?
一样是帮大家画重点
1. 三立
2. 石崇良
3. 医界大多数又表示支持了
医界到底是谁啦,红色金属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