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了几家保险公司 基本上是这样
就是你执行医疗行为+病人告你的时候都要在保期理面
只要有一个不是在保期理面 就不会理赔
例如你保一年 2018/01/01-2018/12/31
案例一
你执行医疗行为 2018/05/05 病人告你在2018/06/06
那这时候就会理赔
案例二
你执行医疗行为 2018/05/05 病人告你在2019/06/06
如果你保了一年 这时候不会理赔
案例三
你执行医疗行为 2017/05/05 病人告你在2018/06/06
你没有保追朔 所以不理赔
案例四
你执行医疗行为 2018/05/05 病人告你在2019/06/06
如果你2019没有保追朔的话 就不会理赔
据我理解 大概就是这样
目前做最大的两家是 华南跟富邦 大家可以比较看看
※ 引述《LeoYau (我是肉猪!)》之铭言:
: 不好意思请教一下大家
: 小弟医责险要续保的时候
: 被保险公司询问是否要回朔去年(加3成)
: 但我的问题是
: 我2018年也有保
: 2019年也是同一家公司 为何还要去回朔2018年
: 而且保单上面也只写到回朔3年
: 但医纠有时一缠讼就三五年
: 万一超过三年不就什么都不赔了
: 好奇问一下各位大大我理解是否错误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