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尊严善终法”在立法院已经完成一读

楼主: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9-10-31 11:40:29
草案在这
https://reurl.cc/YlElKx
看起来像是个拼装大法案
综合不少国家的东西 这种我都会先怕起来放
不过这也由不得我们
还是要看整体民意
大概提几个跟医师有关的点
1. “尊严善终”包括“自愿安乐死”和“协助自杀”
有给病人药物让他自己使用,以及全程由医师执行的差别
2. 禁止医事人员主动提及,必须由病人主动提出询问
3. 从病人提出要求到执行大概有四个关卡
其中医师必须负责:
a. 接受申请:包括充分告知各种选项, 预后, 执行安乐死的过程预后
还要告知法定代理人、配偶等密切关系人二人以上,并有公证人
b. 审核:有大概14天的时间做成审核报告,内容包括
一、经二位与病人疾病诊断或治疗相关之专科医师诊察及确诊。
二、经缓和医疗团队照会二次以上。
三、经精神科专科医师及咨商或临床心理师
评估。
四、主治医师基于评估或诊疗需要之转介或
转诊相关资讯。
五、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应记载事项
c. 执行:由医师执行尊严善终时,医师应亲自执行每一个步骤,
且病人生命终止前皆应在场
4. 第十六条 不施行权
医师依其专业或意愿, 无法执行尊严善终时, 得不执行之。
也就是你不想involve这项业务可以转诊掉
5. 第十八条 责罚豁免
如果都有照SOP来做,最后会有一个主管机关设立的尊严善终委员会做最后审核
ok了以后才可以执行,而医师不负民刑事及行政责任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9-10-31 16:05:00
有让患者自己使用的选项,不知道是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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