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有关税务的问题

楼主: caterpillar2 (安安)   2018-12-29 02:00:08
原文吃光光,仅提供国内税法规定部分:
自107年度起,股利所得课税新制改采二择一
1、股利并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并按股利之8.5%计算可抵减税额,每一申报户可抵减税
额以8万元为限。
2、股利按28%税率分开计算应纳税额。
所得税率30%、40%者,使用28%分离课税比较有利。
换句话说,以单身来说可减除40.8万(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所得
净额超过242万(平均月薪23.5万以上)较为优势。
若本身薪资所得没达到30%以上,则推荐前者并入所得总额。
另外二代健保补充保费2万至1000万须课征1.91%。
长照法补充保费0.48%(尚未通过)
所以可自行斟酌是否投资及除权息问题。
至于推文建议的成立投资公司,相关费用以下:
1、租金
(1)自用住宅挪用一部分坪数作为营业用途,坪数至少六分之一(未达1/6仍以其被计算
之)
地价税自用住宅税率0.2%→营业用1%-5.5%(倍数累进税率);
房屋税税率1.2%→3%
(2)商务中心登记:依照地点价格不同(台北市月租金2,000-3,500元,不太确定)
2、水电费
用电种类由非营业用(1.63元/一度)变成营业用(2.53元/一度),累进税率
3、会计事务所记帐费
2,000*14=28,000
4、未分配盈余5%
如果以股利收入100万来说
100万*5%+2000*12(月)+28,000=102,000
可以说是相当划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