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费读医不认帐 贵妇奈奈夫还声请释宪

楼主: cymei113 (风城美女筑)   2018-12-05 23:05:52
公费读医不认帐 贵妇奈奈夫还声请释宪批“浪费人生精华”
贵妇奈奈与夫婿黄博健开设的杏立博全医美诊所,上周无预警倒闭。黄博健2000年时
以公费生身份,考进阳明大学医学系,分发服务1年后就离职。当年尚未改制卫福部的卫
生署,提告追讨公费67万元获判胜诉,黄博健因此声请大法官释宪,主张公费生毕业后需
服务6年,否则医师证书会被扣留等规定,不合时宜,更浪费医学院公费生人生精华时光
,但遭大法官决议不受理。
黄博健2000年录取阳明大学医学系公费生,并签立“医学院医学系公费学生志愿书”
,约定接受卫生署公费培育,毕业后需至指定医院科别服务6年,服务期满前卫生署将代
为保管医师证书,作为履约保证。
黄博健毕业后依约分发,于2008年至署立桃园医院报到,但他隔年就以兵役问题离职
,2010年服役结束返乡,也未依规定再向召集医院办理分发服务,期间他和他父亲黄立雄
接获卫生署催讨公费,也完全不当一回事。
卫生署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追讨将黄栽培成医师的公费67万元。黄博健则
抗辩,卫生署将医师证书还给他前,他拒绝返还公费,甚至提起反诉指,卫生署扣留他的
医师证书作履约保证,已严重剥夺他的终生工作权,要求卫生署返还证书。
法官认为,卫生署追讨公费有理,判黄博健、黄父与另名保证人需连带返还67万元,
至于黄博健反诉索讨医师证书部分,则遭驳回。黄博健不满提起上诉,2013年遭最高行政
法院驳回。
黄博健心有不甘,又向司法院声请大法官释宪。他主张,行政院卫生署公费医师培育
及分发服务实施简则第23条规定“公费生完成服务义务前,医师证书由卫生署代管”,这
项规定不仅浪费公费生人生精华时光,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人人有权工作、
自由选择职业……”等国际条约,更违反《宪法》平等原则、工作权保障。
但今年3月大法官会议认定公费生权益限制是因受契约拘束,且黄博健未具体说明当
年他签立的“医学院医学系公费学生志愿书”,如何违反《宪法》上之比例原则等细节,
因此决议不受理释宪案。
至于这张让黄博健耿耿于怀8年的医师证书,到底在哪呢?卫服部日前表示,黄的证
书确实还被卫服部扣留中,而根据《苹果》日前报导指出,黄博健2011年创立杏立博全后
,挂名执行长,去年遭检举无照行医,北市卫生局检查时发现黄曾2度在病患的病历签章
,认定违反《医疗法》开罚5万元
北市卫生局当时说,目前看来黄仍未办理执业登记,不过医师证书与执业执照是不同
概念,没有医师证书属密医,可处刑罚;黄虽有医师证书但未办理执业登记涉无照执业,
属行政罚。(饶伟生/台北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5/1478792/
作者: bandwandbenz (i love good CAR)   2018-12-05 23:53:00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这个去当中中再来吵台湾不该不承认中国学历有啥两样去借钱 去拼自费生 不然用更简单的规则当医师又不想履行义务只会让人觉得反感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8-12-06 00:41:00
讨论一个没有医师资格的诈欺犯干嘛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恶魔)   2018-12-06 02:08:00
67赔了有证书吗
作者: brianhuang15 (BrianHuang)   2018-12-06 11:22:00
那几年时空环境 的确都是选系再来才是选公费 (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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