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问了熟悉我的两个身心科主治医师都不太清楚这块,又因为个人隐私不想问系上同学教授,出此下策在此提问。
我本身是有点年纪的医学生也是身心患者,有领身心障碍手册,障碍等级五月前是重度,五月重新鉴定后现为中度,诊断是强迫症、忧郁症,虽然我最近觉得自己其实还有边缘性人格障碍(BPD),但我的医师还不敢确诊,诊断上没写BPD。
事情就是,我四月中某晚买饮料时,跟店员发生争执时,忍不住骂脏话,完完整整的某最常见三个字,然后店员也回骂我一模一样的三个字,没想到后来我被对方告公然污辱,然后我请了律师,律师费虽然不贵也要6万,原本不想让自己身心疾病浮出台面,也不想让自己有刑事记录,所以想走调解路线,没想到告方开口调解费要30万。
刚去完律师事务所,我决定改走身心疾病路线,案发当时我的身心障碍等级是重度,加上昨天已请我的主治帮我开诊断证明,诊断叙述栏除了写忧郁症、强迫症,还特别写有冲动控制困难,身心障碍手册影本和诊断证明刚已交予律师处理,但我还是忧心忡忡,请问免刑机会高吗?若能成功免刑,不仅免除易科罚金6万,也不用支付对方调解费30万。
后记:然后我愈想愈气,因为对方也有骂我,我决定再付6万请律师帮我告回去,虽然监视器画面(有声音档)在对方手上,律师是说他有管道可以取得,我料定对方应该没有身心疾病记录,既然我从头到尾付两次律师费共12万,如果对方要跟我调解,我比较仁慈不会大开口,只要12万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