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方文化很难这样单纯让意识清醒的人同意安乐死就执行
原因是家属的意见很重要
临床上 假设病患自己要安乐死
但家属不同意 怎么解???
我相信绝大部分台湾医生根本不敢执行安乐死
光一个DNR问题 家属和病患意见不同
医生就两难了
安乐死更麻烦
何况还有家属意见也分歧的情况
假设病患想安乐死 儿女同意 配偶反对
怎么解????
这都不是法律说怎样就怎样的事情
临床上真的遇到都是麻烦一堆
大家都是想等家属意见统一再来说
所以就算安乐死法案通过 大概也是跟都更一样 看的到吃不到
没有所有家属100%同意都免谈
2.安乐死其实也是有"副作用"
当然不是在被执行的病患本身
副作用是发生在家属身上
美国奥勒冈是最早执行安乐死的
执行过一些案例之后 NEJM就有文章再讨论整个后续影响
那是我大学时后的文章了
里面就有提到安乐死病患的家属
可能会有类似忧郁甚至PTSD的症状
这很合理 你眼睁睁看着你的家人选择自杀
你当然会PTSD....
瑞士这机构我看就是强在经验比较够
让家属平和的参与整个过程 减少PTSD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