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公开致歉文

楼主: johnliou (猪神)   2018-04-05 21:35:26
各位看一下医疗法24条吧
第 24 条
医疗机构应保持环境整洁、秩序安宁,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及安全。
为保障就医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
之方法,妨碍医疗业务之执行。
医疗机构应采必要措施,以确保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之安全。
违反第二项规定者,警察机关应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责任者,应移
送司法机关侦办。
中央主管机关应建立通报机制,定期公告医疗机构受有第二项情事之内容
及最终结果。
帮各位整理关键字 1. 任何人 2.公然侮辱 3.妨碍医疗业务之执行
这条的罚则有卫生主管机关的行政罚与法院的刑事罚,基本上是非告诉乃论
各位再注意一下道歉文的关键字 其实有提到3.妨碍医疗
所以啊,这件事本来就是有备而来,准备要走医疗法第24条的,因为构成要件都有了
只能说,这一条的修订是这些年来很多人的努力,要使医院的医疗人员受言语暴力
或肢体暴力时能有反击的工具,而且包含同事间的言语甚至肢体暴力
所以只能请大家未来执业的时候,真的要随时记得这条,未来即使前面说的以前
可能发生的譬如OR丢器械,或是工作场域谁骂谁蠢啊猪头啊,都可能踩到本红线
这跟防治职场性骚扰这几年的进步一样,以前能做的,师长做过而没事的,不代表
现在还能做
※ 引述《musimed (谬及魅德)》之铭言:
: 版上的风气看了实在令人觉得黑人问号
: 几乎一面倒帮这位学弟护航?
: 还一堆教坏小孩的什么不带脏字乱骂就ok的
: 如果你今天家人是护理人员,被一个屁还孩pgy乱骂,你觉得ok??
: 如果今天反过来,是一位资深护士骂pgy脏话,然后pgy逼他公开道歉
: 大家会帮那位护士护航吗??
: 还是说重点不是是非对错,而是你是医师还是护理人员????????
: 如果有这样的心态,在医院里变成顾人怨
: 变成其他职种共同讨厌的对象,不是刚好而已?
作者: chink5566 (支那种猪)   2018-04-05 21:53:00
本来就这样 不要以为骂骂人很一般有多少是只是被搓掉私下和解
作者: aneshsiao (ed105905)   2018-04-05 22:01:00
除了骂脏话不算,经过事情谁对错也不知道,说防碍医疗是无限上纲了,pgy在医疗领域比护理师能做的多很多到底是谁防碍谁呢?
作者: chink5566 (支那种猪)   2018-04-05 22:05:00
楼上 你还是需要Nurse帮你打IV抽血给药 执行order当然这些你要是会你想做也可以做 但是医师是决策者不要说什么pgy能做更多事医疗是团队的事 没社工帮你的病人找补助 你也是可以自己帮病人找 但是你有空吗Nurse真的做错事 当然大家都会气噗噗 但是你没用正常管道冲康他 结果喷人被人抓把柄 再来说人家怎样老实说 太弱了 被人家玩死死的他真的做错事 你还可以投诉他 可以找护理长告状当下骂人 被告真的GG
作者: aneshsiao (ed105905)   2018-04-05 22:13:00
这件事情就是太弱没社会经验被抓到把柄啊!但是说防碍医疗不容易成立喔!吓菜鸟可以,对老司机可能没用喔
作者: chink5566 (支那种猪)   2018-04-05 22:15:00
就是太弱啊 这么弱被告缴20万当买经验囉
作者: aneshsiao (ed105905)   2018-04-05 22:16:00
就上法庭讲啊,开价是有标准吗?
作者: chink5566 (支那种猪)   2018-04-05 22:16:00
他和解书上写的 我哪知道
楼主: johnliou (猪神)   2018-04-05 22:17:00
和解书就是以公开道歉绝不再犯的方式换取对方不进入流程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8-04-05 22:18:00
想太多 这条根本就没用
楼主: johnliou (猪神)   2018-04-05 22:18:00
基本上主动权在对方,而一旦进流程因为是非告诉乃论,没有撤回这回事,顶多想办法让检察官不起诉绝对不是楼上说的想太多根本没用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8-04-05 22:21:00
在医院就遇到家属大闹护理站 根本没用
楼主: johnliou (猪神)   2018-04-05 22:22:00
那是以前了,公然侮辱是去年修法新加的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8-04-05 22:22:00
报案后直接来说不会成功的就是这条之后的事情重点是要妨碍医疗 这判定太严格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8-04-05 22:26:00
公然侮辱致妨碍医疗太抽象了不容易成立,毕竟不像暴力手段会直接中止医疗行为的执行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8-04-05 22:26:00
不是医护方觉得有妨碍就是妨碍
楼主: johnliou (猪神)   2018-04-05 22:27:00
当然啊,但是跑地检署是免不了的,各位希望这样吗?
作者: rainsilver (00)   2018-04-05 22:30:00
只是比较想知道前因后果不然莫名奇妙放个道歉文是在干嘛
作者: RealWill (咕)   2018-04-05 22:32:00
世界本来就这样,合情的不一定合理,合理的也不一定合法
作者: Yutori (绿)   2018-04-05 22:36:00
不就是害怕跑诉讼留程才经常便宜行事吗
作者: flyaway2100 (我是好人)   2018-04-06 01:03:00
这样要告当然可以呀 只是九成九机率不起诉平常靠北民众乱兴讼 结果自己做一样的事 很好笑
作者: Scarletbird   2018-04-06 01:12:00
结果看了所谓vs 还原 根本没妨碍医疗 颇ㄏ主动找人进讨论事了解 顺便录音 跟 仙人跳有八成像
作者: Best5566   2018-04-06 01:27:00
以为放条文就可以吓唬人吗,妨碍医疗本身与刑事有何关,是用第二项那些手段才算刑事,所以重点还是事实认定与医疗何关,写专业术语之前最好说一下自己立场
作者: channelb622   2018-04-06 01:42:00
是无限上纲啊,我还以为是无限上网呢
作者: hipbone (胖胖)   2018-04-06 02:24:00
看不出来哪里妨碍医疗了呢?! 是没备物的妨碍医疗还骂人的妨碍医疗了呢?!明明知道pgy是rotation很多器材收的位置又不是每个地方都一样,很多还甚至不标,请人帮忙备物有何不对?况且备物时他可以处理之前的order不是比较有效率?!这样是谁妨碍医疗啊呵呵
作者: NEX5 (轰隆隆)   2018-04-06 02:57:00
同意楼上 常常都不知道放哪里不然还等你大小姐拿给我喔?
作者: wing74714 (看见)   2018-04-07 13:39:00
这样解释妨碍医疗实在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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