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院法官廖建瑜:勿信医疗刑事诉讼乡野怪

楼主: M82A2 (NEXON)   2018-03-31 10:57:18
【苹果日报】2018/03/30 00:06
廖建瑜/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
司法不公几乎已是所有抗议共同的起手式,因为司法是“软柿子”,被称为“恐龙”的法官在“法官不语”的大帽子扣下,也早已习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任人唾面自干,久而久之,有一些法院判决被好事者加油添醋地流传成乡野怪谈,尤其是医疗刑事案件,实值加以澄清,以免迷惑大众。
怪谈一:先进国家很少用《刑法》对付医事人员。
此说法广泛的流传在医界,姑不论《刑法》要“对付”谁,并非法官或检察官能决定,而是立法委员决定哪些行为应该要用《刑法》加以处罚;在网络发达的时代,用Google大神,应该可以立即辨明此说之真伪,正确论点应该是先进国家没有把医师执行医疗业务排除《刑法》处罚之适用。
以德国为例,学者在2008年统计每年约3000件针对医师关于医疗疏失之刑事侦查;再举日本,去年由警察移送医疗刑事案件就有50件,不知德国、日本算不算论者口中所谓先进之国家?就连英国及加拿大医疗疏失适用《刑法》的案件也有增加之趋势,太多的研究医疗法的学者都早已指出针对医疗行为有《刑法》之适用并非我国所独有,为何要传播错误讯息误导民众?
怪谈二:法官要求医师不能有失误。
此说法认为法官要求每个医师药到病除,手术绝对不能失败云云。然而从吴俊颖医师医疗判决实证研究即可发现,法官心证受到医疗鉴定的影响达到83%,即使医疗鉴定不利于医师仍有超过50%最终判决未认定医师有罪,只有6%鉴定有利于医师,法官会为相异之判断,依上开研究结果,与其说是法官认定医师有疏失,不如说医疗鉴定才是背后的影武者,而医疗鉴定是谁做出来?不是医师本身吗?
如果医师自己之医疗行为无法通过医界同侪之审查,是法官要求太高吗?甚至有医界前辈将法院判决有罪确定的案例,以问卷方式询问45位医师有高达95%的认为医师的过失已属重大,所以是法官要求过苛吗?虽然其实法官不应该把裁判权柄转授于鉴定机关或鉴定人,但在医疗专业前面不得不低头,进行所谓“防御性司法”,避免又被说成仇医法官。
怪谈三:医疗刑事诉讼过多导致“五大皆空”、“防御性医疗”。
此说认为法院医疗刑事判决导致重症科别无人愿意去,造成医师为保护自己而进行过度检查或低风险的医疗处置云云。然从我国刑事医疗诉讼起诉率在1996至1998年平均达23.1%,最高峰出现于2002年26.25%,之后除2007年曾出现24.14%数字外,起诉案件即往个别数徘徊,以去年为例仅起诉4件,且其中与雇用密医相关占2件,故实际医纠案件被起诉案件仅降至2件。
若医疗刑事诉讼多寡会影响五大科医师人数,理当呈现正相关,然从外科医师人数占医师比率来看,2005年约9.5%即一路向下,到2014年只剩8.2%,最明显是在2012年一口气少了102位,逼得当时卫生署在2013年必须祭50.55亿元,用于合理调整急重难科别之支付标准留人,显然医疗诉讼减少或增加,是否为医师选科之变因,尚乏依据,工时及健保给付可能才是。
至于防御性医疗,即便是论者口中鲜少以《刑法》对付医师之美国,仍时常被提及,因此有无医师被《刑法》处罚,与会不会采取防御性医疗实在看不出关联性,医师为了避免成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对象而出发之医疗决策,自非基于对患者最大利益之考量,但若欲完全避免,除非医师完全豁免民事责任,然而有人敢如此主张吗?
怪谈四:医师有罪率世界第一。
此说认为医师被法院判有罪比率世界第一,藉以说明医师在法院的弱势。实情是日本医疗刑事案件起诉率26.02% ,德国是35.7%,我国仅8.67%,有罪率日本是94.34%,德国是14%,我国则是18.4%,若单纯比有罪率,要说我国是世界第一恐怕言过其实。从总体比较而言,我国一般案件起诉后有罪率达95.24%,因此要说医师容易被判有罪,亦显然眛于现实。应该要被课责的是为何起诉后无罪率偏高,这样所造成的讼累,才是对医师的伤害。
我国医疗刑事诉讼确实仍存在很多缺点,例如专业法庭建置、医疗鉴定无法接受交互诘问、因果关系认定等,仍有待改进,但绝对不包括上开与实情不相符的抹黑,轻易地脱口而出的司法不公,并无法使司法品质改善,而遭贬低不受信赖的司法,即使可再上诉第三审、第四审又有何用?
参考文献
洪国华,台湾医疗刑事追诉之现状与政策走向,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科际整合法律学研究所. 硕士论文,2013年
吴俊颖、杨增暐、陈荣基 ,医疗纠纷鉴定意见对法官心证之影响,科技法学评论,2015.07
McDonald, Fiona, The criminalisation of medical mistakes in Canada : a review. 16 HEALTH LAW JOURNAL, 1-25. (2008)
王皇玉,德国医疗《刑法》论述概说,月旦法学杂志,2009.07
Marc S. Stauch, MEDICAL MALPRACTICE AND COMPENSATION IN GERMANY, 86 Chi.-Kent L. Rev. 1139
吴志正,医疗过失刑罚化之现况与变革,月旦医事法报告,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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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果然高高在上,只看后端起诉率、移送率、有罪率,避谈前端有多少告诉和自诉的案子。对医师来说只要有被告就是莫大的压力了。
结论:别跟法官谈CuLiZn?
作者: mathology (Laughing)   2018-03-31 11:14:00
这篇其实有点出无罪率偏高的讼累
作者: SamZJ (SamZJ)   2018-03-31 11:37:00
光是法官犯错,全民国赔这点就屌打其他职业
作者: cookiesweets (3m)   2018-03-31 14:06:00
疴 没人以为法律是法官订的吧
作者: rushhour (等待夏天的海风)   2018-03-31 15:19:00
https://goo.gl/tGLhPF人家日德是真的有罪才起诉,当然订罪率高。台湾是有不好的结果家属就可以告发以刑逼民,当然定罪率低。起诉率低还不是因为滥告?医疗鉴定有疏失,确有可能发生,毕竟谁能永远在执业过程中100%都是对的?问题是,有疏失,若不是故意,赔钱道歉就是,为何是犯罪要判刑?家属要的只是钱还是真的要医师抓去关?
作者: Lmkcat (相信国手坚持爆肝)   2018-03-31 15:36:00
逻辑很差乱用词汇不知道在写啥 他知道影武者是啥吗...
作者: macarthur   2018-03-31 16:33:00
病患才不要错误发生在他们身上也不用太担心防卫性医疗的问题啦 有钱赚自然有能力的医生就会接啦反而执行防卫医疗的医生才会被淘汰
作者: jj611017   2018-03-31 16:54:00
在医院遇见他都要说:你的病,我不会,我帮你转诊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8-03-31 17:59:00
m大讲的是单纯市场竞争,但健保不想让有能的医师赚太多钱,指定医师费不能收,自费管制多。防卫医疗浪费钱又不一定对病人好,国外早就有一堆研究了,台湾健保也是有在盯,但无论哪个国家却都是越来越多。
作者: Falciparum (亚心虫文)   2018-03-31 18:22:00
是我太容易被说服吗?除了第三点外讲的都不错啊
作者: allen3407 (土方先生!去死吧!)   2018-03-31 18:42:00
其实真的中肯 只是有特定同业听不进去
作者: viewer (vwr)   2018-03-31 19:16:00
部分同业喜欢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啊。
作者: Priapus5566 (希腊生殖大神)   2018-03-31 19:51:00
滥诉也跟法官无关吧,甚至法官也赌烂滥诉XD状子写不完
作者: rushhour (等待夏天的海风)   2018-03-31 21:52:00
防卫性医疗是,你车祸撞到头,我不分严重度都帮你扫第一次电脑断层,然后每六小时叫你自费再扫电脑断层追踪,连续六次,不做我就记载你拒做,责任不在我。我医院多做六次电脑断层还没纠纷,这样赚才多,谁说要转走?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8-03-31 22:30:00
防卫性医疗会被淘汰,今日听到最好笑,要不要到基层看看人家怎么玩的怎么赚饱饱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8-03-31 23:09:00
防御性医疗赚很大好吗
作者: Falciparum (亚心虫文)   2018-03-31 23:18:00
照这么多次CT会不会过几年得癌症就跑回来告啊
作者: jetrider (傑特萊德)   2018-03-31 23:33:00
啊前端是人民和医生之间的关系,法官检察官又不能逼人民不使用诉讼权。这篇是针对司法不公在澄清,当然不会谈太多前端的问题,那又不是他们能改变的@@除了第三点我没办法被说服,一二四点都很有根据呀不过第三点也没什么好说服的,因为结论都是不确定
作者: bce (归云)   2018-04-01 11:12:00
中华民国对法官就是没有制衡机制啊我判错又怎样,我恐龙又怎样,我积案又怎样?你们奈我何啊~~
作者: enema (今天enema了没?^^)   2018-04-01 14:01:00
司法是软柿子? 你他妈是榴莲吧?
作者: ynk (king)   2018-04-01 17:28:00
如果法官判决可教化的杀人犯,出狱后再杀人,法官要被判业务过失,他们或许就能稍微理解医师的感受了
作者: clever0705 (小卒)   2018-04-01 18:23:00
楼上中肯
作者: andy82116 (哭哭鲨鱼)   2018-04-01 19:17:00
推Ynk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8-04-02 02:11:00
我是觉得不用提杀人犯 光说过去死刑定谳冤狱的 检警有哪个被追究的?
作者: Doralice   2018-04-02 08:55:00
多做6次电脑断层赚才多.....才怪。健保早删到远方只敢申报一次了,但中间从送检/检查/到报告判断的成本都是自行吸收吧。 一般医院是这样啦,之前板上说的偏乡oo是特例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8-04-02 10:26:00
拜托多做的当然是叫病人自费啊,哪家医院傻傻得去报健保可以说来让人笑一下吗?
作者: aneshsiao (ed105905)   2018-04-02 23:50:00
等有陪审团,法官再来靠邀吧,不然都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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