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关于中医负责医制度请大家帮忙连署

楼主: gentlwind (ㄉㄊ)   2017-11-19 17:17:17
杂答:
Q:焦点应该是“中医学生总量”不是“负责医”!
A:都是焦点,但是目前毁坏中医界速度最快的是这个XGY。
才几年就让连锁体系把起薪明显压低,健保点值连跌七年都没这个效果。
※不要以为“连锁体系压低薪资”跟你没关系!你以为它省下50万拿来干嘛?
等连锁体系去你旁边展店、连续半年免挂号费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Q:大老门诊量超大、才不CARE中医师新增多少,不要把责任推给大老。
A:狠多台面上有头有脸的***们都不是单纯看诊,除了公开组连锁体系之外,
 私底下插股投资的人很多。XGY帮助他们大量找到绑定跑不了的劳动力。
不然,你看看哪间医院开放自费受训(不须雇主送训)的?
Q:你又不一定要开业,为何一定要受训?
A:那是一种恐怖气氛。
刚毕业,大家都跑去APPLY自训代训,剩下的人没有忐忑不安?
执业后,人家有开业资格你没有,是不是注定只能乖乖听老板的?
事实上,如果不是“名额不足、待遇太差”多数毕业生都想受训。
Q:想受训就去呀,干嘛废掉?
A:连我这个局外人都看不下去的是“多数受训的人薪资是负的呀”。
对受训者(不是医院)0补助、还要晚上假日去赚钱养家,不是负的吗?
Q:你自己开业都零零落落的,还不是会倒闭?
A:金主一定跟你说一诊要看满30个才不会赔钱! 没跟你说他要抽1/3?
金主一定跟你说药只能开15克、多开会赔钱! 没跟你说他31点他还是要抽1/3?
金主一定跟你尽量配合患者需求、诊断书你知道的嘛!没跟你说坐牢谁去?
自己开业的权利只是一种最终武器,给你自己尊严的合法方法。
Q:扳不倒政府啦
A:行政程序法
第7条 行政行为,应依下列原则为之:
一、采取之方法应有助于目的之达成。
二、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的之方法时,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少者。
三、采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的之利益显失均衡。
第8条 行政行为,应以诚实信用之方法为之,并应保护人民正当合理之信赖。
假借负医训名义却都不做负责医训练,一开始就埋下法理上的不正当性。
挂羊头 卖狗肉
3分钟附议换公义: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b461b027-6c58-4126-91a1-09957940228b
作者: Guerano (我找到GIVING了!)   2017-11-19 17:51:00
说的好!
作者: Uber (Uber)   2017-11-19 19:01:00
满分
作者: james198978 (邦邦~)   2017-11-19 19:45:00
这篇正解~
作者: bomberman   2017-11-19 19:47:00
这篇满分思路清晰有理
作者: ctra (流风)   2017-11-20 00:09:00
自由竞争
作者: pinis (逸毛)   2017-11-20 09:38:00
作者: denniss (混喔)   2017-11-20 10:41:00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11-20 19:55:00
推g大
作者: anaydh (闲闲无聊..)   2017-11-22 14:24:00
专业..Q2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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