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在这里发言,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请见谅跟指教,谢谢。
约10年前在高雄某间牙医矫正过当时矫正完一切无异常,最近因为植牙的关系又看了很多
间其他的牙医诊所,照X光时医生都会问我牙龈骨头部分“那是什么东西?”我都说没有
东西呀,以前矫正打过骨钉但已经取出。
直到最近又有医生直接跟我说妳当时的骨钉可能断在里面,可以考虑去大医院开刀取出。
(一条短短貌似像骨钉的东西在当时打骨钉牙龈的地方)
我想请问的是?我该回去找当时帮我矫正的诊所请他跟我说明那是什么吗?并且该怎么处
理?(直接去很容易被打脸吗?)
这样算医疗疏失吗?
我可以找哪个单位什么管道协助我呢?
麻烦大家踊跃发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