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student板各位版友专家们您好:
小弟在精神科有与depression相关的诊断以及GAD的诊断已经数年了,
小弟最主要担心的症状是:在无法预料的时日会觉得体力活力精力意志力突然丧失殆尽,
甚至吃不下饭连续睡了24个小时仍然从身心上感觉需要赖床难以爬起床做事。
这无法预料的症状发作后会持续3-5日,然后体力活力精力意志力又稳定地回复正常。
发作的频率1个月大概约2次或以上。
对这些诊断与这个症状,精神科医师几乎只采取抗忧郁药monotherapy,
然而在小弟数年的经验显示,抗忧郁药monotherapy(总是?)会导致这样的恶性循环:
在起初2-4周感觉抗忧郁药monotherapy发挥了充足的正面作用,
但是随时间演进,开始感到正面作用越来越不够充足,此时精神科医师可能会提高剂量,
等到10-12周后抗忧郁药monotherapy在最大建议剂量下的的正面作用已完全感受不到,
原本的身心症状又开始牵制着小弟的生活,
于是精神科医师换抗忧郁药,又进行抗忧郁药monotherapy的另一个恶性循环。
小弟对于这样状况感到很不满意很不耐烦,便尝试阅读文献,设法自备抗忧郁处方药,
希望找到确实长期有效的药物组合。目前发现,
美国Stephen M. Stahl教授在2014年出版的
《Stahl's Essential Psychopharmacology Prescriber's Guide》页码第625页写明:
“In the U.S., sertraline (Zoloft) is commonly augmented with bupropion
(Wellbutrin) with good results in a combination anecdotally called
"Well-loft"...”
小弟先前发现在初期(4-6周内)bupropion 300mg monotherapy,
对于改善体力活力精力意志力匮乏的症状最有效,
但是同样持续进行到10-12周后又感觉不出任何正面效果了,
所以小弟在最近2个月内设法自备sertraline 100mg与bupropion 300mg合并服用,
也就是小弟迳自对自己进行"Well-loft" combination therapy,
发觉sertraline一加下去bupropion的正面作用又明显重现了,副作用感觉更少,
所以小弟似乎发现了正面效用会维持较久的抗忧郁药combination therapy。
小弟兴奋地向精神科医师请求"Well-loft",可惜精神科医师表示开立这种处方有困难,
原因略转述如下:健保审查制度会认为对忧郁症开二种不同的抗忧郁药是“重复用药”,
因此审查制度只给其中一种抗忧郁药药品给付,另一种抗忧郁药必须要我自费。
幸好一位好精神科医师提示我另一种抗忧郁药由另一家医院的另一张处方签开立,
这样就比较能通过审查制度而得到药品给付。
问题:
1.小弟完全不懂健保审查制度的始末,它是如何实行的,对医病关系会有什么影响,
可否请medstudent板各位版友专家们精辟地解惑释疑?
2.为什么另一种抗忧郁药由另一家医院的另一张处方签开立,
就比较能通过审查制度而得到药品给付呢?
3.小弟有透过网络向健保局抗议,健保局承办人员说,
并无硬性规定忧郁症不能开二种抗忧郁药,
主要取决于医师判断病人是否确实需要这种处方。
但小弟向精神科医师请求"Well-loft"时医师也认同说可能短期内需要"Well-loft",
因为之前不同抗忧郁药monotherapy的效果都不够久。
但是医师仍然有顾虑而不方便这样开药,为什么?
先感谢medstudent板各位版友专家们任何的解惑释疑!小弟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