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请同业注意台东基督教医院这家公司

楼主: Magicwind (魔性之风)   2016-08-24 02:34:37
※ 引述《Postino (从来没有忘记 努力很重要)》之铭言:
帮你略查了一下
民法483条: 如依情形,非受报酬即不服劳务者,视为允与报酬。
未定报酬额者,按照价目表所定给付之;无价目表者,按照习惯给付。
如果你之前支援都有拿钱,而你这两个月都有正常支援
照民法他该付你多少,就该付多少
但民法第485条:受雇人明示或默示保证其有特种技能时,如无此种技能时,
雇用人得终止契约。
这必须找法律人再确认,因为你不是没这技能,只是证书过期,而且就算终止
你有做的还是要付钱的。
另外我再看了一下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卫生所设的医疗站设置标准应该与诊所相同
ACLS证书不在法律规则里(甚至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没写到ACLS证书)
可能你的机构比较复杂,建议再查公文及相关规定,
但是就我目前查的资料并没有看到硬性的规定一定要有ACLS证书
然后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02399
嗯...没护理师执照都行,没ACLS证照那算个P
我私人认为你只是不符合补助计画的标准被硬凹
个人建议(在你有理的情况下):
1.寻找法律人的协助看看那些法条可以帮到你,法律人看法条跟我们一般人完全不同
我弟是读法律的 我曾和他讨论过恐龙法官的问题
经过他一番解释 我发现如果按照法律人的逻辑 那些案件就应该被判成这样
如果不这么判 反而显得你不懂法律 虽然我仍然不明白这是什么巫术
但是如果你想赢 想争取自己的权利 解读法条上一定要找懂法律的人帮忙
2.找出能证明你在这两个月在急救站的工作纪录的证据,如需打官司有用
3.拿着法条、证据、以及有力人士(选配但建议最好有一个),
找足够处理这件事的医院高层再谈一次,有力人士越强越容易在这里结束事件
对手是医院,建议劳工、消防、卫生局的科长或是县议员以上可能会比较有用
(如果你有有力人士,再问一下他的意见,我并不太清楚东基在台东的份量有多重
背景有多硬,也许需要更强大的有力人士)
4.破局则走民事诉讼,赢的机率要问法律人。
最后再说一下劳基法,如果是一般劳工碰到这种情形
1.向劳工局提出申诉
2.劳工局找劳工及资方进行调解,如果资方愿意出钱则结束
如果资方摆烂,劳工局开罚并进入法律程序
3.因劳工局已开罚,民事诉讼的胜率会比较高
对手是不会跑的医院,如果你有理,通常在第二步就会结束
在公权力帮助之下,简单又方便的多。
作者: TanakaMayumi (雪魄)   2016-08-24 05:00:00
推用心
作者: jj611017   2016-08-24 07:19:00
纯粹是你被拗了,本人值分院一人门急诊快一年,ACLS早过期二年以上IDS照领要ACLS,院方拿公文。口说无凭
作者: babymimi (水球CG板友限定)   2016-08-24 11:19:00
属于民诉403强制调解案件?或者走支付命令,不过东基一定会异议,就会进入诉讼程序。
作者: iFEELing (ing)   2016-08-29 04:29:00
一般人看情境 法律人看规则 所以视野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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