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请问诊所intern借牌申报是否合法?

楼主: iwasycps (House)   2016-08-22 22:45:09
※ 引述《LDMisshit (LDMisshit)》之铭言:
: 请问
: 若牙医诊所有尚未考取执照的实习牙医借PGY的牌申报是否合法呢?(诊所是教学诊所)
: 有患者曾发现医师名字相同但看诊医师不同,小的甚为惶恐...
: 但体系老板一直坚称申报合法,就一直拿我的牌让intern伸报(我的健保点值仍有余裕)
: 被检举的话我会有责任的对吧?
不好意思隔有点久回这篇文
我一直以为实习医师(不是实习医学生)只能在教学医院执行医疗业务
最近比较有空才再查相关资料
发现 其实有“实习医师制度实施要点”
是民国93年的行政命令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170031000900-0930909
该要点对实习医师的定义是
“本要点所称之实习医师,系指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符
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独立学院医学系、中医学系、牙医学
系毕业,并经实习期满成绩及格,领有毕业证书,继续从事实习者。”
而实习医师可以执行医疗业务的场所为
“实习医师得在下列医疗机构,于医师指导下执行医疗业务:
(一)经医院评鉴合格之医院。
(二)经中医医院暨医院附设中医部门访查合格之医院。
(三)设有牙医部门之医院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牙医诊所。
前项第三款所称指定之牙医诊所,于中央主管机关未办理指定前,各
牙医诊所均视为指定之牙医诊所。”
而后来卫生署到底有没有办理指定牙医诊所我查不到资料
去心口司跟医事司的网站也找不到
有待知道的前辈补充当时的情况@@
所以 确定西医实习医师只能在医院评鉴合格之医院实习
牙医实习医师可以在牙医诊所实习
依据这样衍生
1. 本国西医毕业生毕业后 国考没过前先在医院实习(执行医疗业务)→OK
2. 本国牙医毕业生毕业后 国考没过前先在诊所实习(执行医疗业务)→OK
3. 本国西医毕业生毕业后 国考没过前先在医美诊所实习(执行医疗业务)→这就不行
因为医美诊所不符合那三个医疗机构的条件
4. 但是外国西医牙医毕业生 国考没过前算不算实习医师?
我觉得这就有点争议
现在外国毕业生的流程是
毕业→考过一阶→经过卫生署分发实习→报考二阶
回到要点定义
本要点所称之实习医师,系指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符
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独立学院医学系、中医学系、牙医学
系毕业,并经实习期满成绩及格,领有毕业证书,继续从事实习者。
所以理论上应该是考过一阶 分发实习结束后
才可以以实习医师的身分去诊所执行医疗业务(我的理解)
但是这个行政办法是93年订的
当时没有东欧医学生的问题 所以当时的人应该没想到这问题
所以大概就两个问题
1. 外国医牙毕业生到底切在哪个cut point可称实习医师
2. 民国93年当时卫生署到底有没有针对牙医诊所做指定
又,应该在哪里找得到list?(小声说: 我会想避开这些诊所...)
若没有,就是每个牙医诊所都可以收实习医师(gosh...)
抱歉借原po的问题问了其他问题>"<
希望您后来跟老板谈得顺利
作者: LDMisshit (LDMisshit)   2016-08-23 01:45:00
医师看诊时应该会挂执照...至于那种医师袍或隔离衣绣某某医师却没配戴执照的就很可疑..跟柜台说要给有执照的牙医师看比较保险,她们就不敢让你给intern接
作者: Lovelin (黑才是最深邃的美)   2016-08-23 10:35:00
也没一定吧!我就没在挂的
作者: taco3019397 (taco)   2016-08-23 15:43:00
执登有无上网一查就知道了现在民众很聪明的
作者: moola (何處是故鄉)   2016-08-23 19:30:00
我从来不穿医师服 只穿隔离衣上班的(〒︿〒)
作者: michael11235 (卧槽泥马)   2016-08-25 16:51:00
那这样子说来波波再没考过一阶国考跟实习一年完以前是不能以实习医师的身份在医院上班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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