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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医生猪狗不如”台大名医不服“判决毁我前途”
【综合报导】“医生是一个猪狗不如的行业!”台大医院整形外科名医黄慧夫10年前为
一个车祸病患做右腿筋膜切开术,病患术后自行转院,后因右小腿血管阻塞坏死被迫截肢
。黄遭《刑法》业务过失致重伤罪起诉,一审无罪但二审逆转判有罪,因当时《刑事诉讼
法》明订轻罪不得上诉,无法翻案。医师前途几乎被这判决摧毁,黄盼能再上诉;立委将
提案修法让定谳案件能再审,但律师反对修法回溯。
黄慧夫2008年为车祸受伤的14岁李姓少年进行右腿筋膜切开术,术后5天少年自行转院
,却发现右小腿因血管阻塞坏死引起败血症,被迫截肢,对黄提告。2014年一审判无罪,
但同年二审却以黄术后仅巡房诊视一次,未追踪确认少年腿部血液循环是否恢复顺畅,确
有过失,逆转改判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定谳。
“在台湾别当医生”
因当时《刑事诉讼法》第376条规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之罪等轻罪
,二审判决后不得上诉第三审。黄慧夫无救济管道,日前在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脸书专页
影片中感叹:“医生是一个猪狗不如的行业”,“在台湾千万不要当医生!”他一审无罪
二审却判有罪,没有新事证就翻判、没有上诉机会,诉讼权被夺,“我只要求一个公平的
审理过程。”
黄慧夫说:“一个不公平的审判几乎毁了我的前途”,医院升迁遇到重重阻碍,连他的
小孩子都说:“做好事不一定会有好报。”黄还说八仙尘爆案时全力救治伤患,但身为医
师的使命在法院是毫无价值的。
法条违宪却难上诉
黄也叹,先进国家很少用《刑法》对付医疗人员,“或许我在台湾眼中是个罪人,但以
我的医术,国外医师应该会觉得我是个很会救人的人。”台大院方表示,尊重并支持黄争
取救济的机会。卫福部长陈时中说,看到黄的经历感同身受。《苹果》昨联系不上李姓少
年,不知其看法。
至于医师术后巡房诊视应要几次?医界人士说,依惯例是一天一次,但无法律规定。
卫福部指出,为医病和谐,已完成《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草案,要求有争议的
医病双方应沟通,不应立刻诉诸司法。
对《刑事诉讼法》轻罪不得上诉第三审规定,大法官去年作出释字第752号解释,以避
免错判“至少应给一次以上的上诉救济机会”为由,宣告违宪。立院去年也完成修法,增
加但书“若二审改判有罪均可上诉”,但不能溯及既往。
“溯及既往影响大”
绿委萧美琴说,若黄慧夫的案子发生在今天,就有上诉机会;司法院去年统计共有2000
多个类似案例不能上诉,她将提案修法,让已定谳的旧案都能在2年内有上诉机会。司法
院秘书长吕太郎说,目前无修法规划。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陈雨凡说,一审无罪二审有罪案件,未必所有人都愿意上诉三审,不
应断绝民众洗刷冤屈的机会。律师吴常铭不赞成溯及既往,因影响层面大、牵涉到法律安
定性。
【医学系学生看法】医病多沟通
医师、患者间存在很多资讯不对等,需要制定一个更完善的法律来保护医师及民众,不
要让民众觉得医师做错时,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去告医师,医师也应对处置上的细节和患者
多加沟通,让患者了解做任何处置都一定有其风险。这件事不会影响我的从医意愿,因为
就像过马路也有风险。
仍致力救命
医生救人一定会有风险,但还是会努力去救病患,遇到医病纠纷绝对不是故意的,谁都
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会希望医生未来能得到更多保障。
(苹果 2018-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