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art (Pei)》之铭言:
: 以前在医学中心工作,常看医生开诊断书(我是护理师),现在人在中医诊所工作
: 最近遇到一位病患说要申请诊断书去做法院辅证
: 她是因为胃嗳气及睡眠障碍来看诊
: 就我以前看的开立方法就是将上面两个主病名放上去,医嘱就写因上述疾病于某年某月某日共几次,前来门诊看诊
: 但我第一次看到医嘱栏内写上
: 病患自诉因常其睡眠障碍导致胃嗳气,故前来门诊看诊
: 我是觉得,医嘱就写中规中矩就好,干嘛还要写上病患自己讲的事?
: 医生说不这样写他会被法院传唤
: 所以想请教各位一下,诊断书到底是要用哪个写法?
不好意思,我是病患的立场,最近因为全家得了类流感(因为没有筛检确认),全家
都发高烧,都接受瑞乐沙治疗,我自己也发烧到40度,到医院门诊,结果门诊把我转
去急诊,急诊那边量了我温度跟血压(90/50)及一些检查后,使用瑞乐沙及四瓶生理
液点滴后,血压有恢复正常离院,隔天我在家修养,所以一共请了两天假。为了这两天
病假,我事后回医院请医师开立丙式诊断书,我自己也没有保任何医疗险,我来请
诊断证明也只不过希望我请这两天的病假有个依据而已。
但是诊断书上病症:“上呼吸道感染合并发烧”
证明:“病患因上述急诊就诊处置 当日离院 建议休养并门诊复诊诊疗”
当然这样写没错,应该也很标准。但我只是希望补上:
“因类流感病症”、“前来门诊转急诊处置”、“服用瑞乐沙治疗中”
以上这三个全都是医疗事实啊,因为我确实是去门诊,是医院自己把我转急诊处理,
没有写清楚的话,搞的好像我自己跑去急诊,然后一下就会回去了(太简单的文字
容易让人乱臆测吧),其实站在我的立场,我只不过想要对这两天病假有个依据而已,
也跟什么保险的无关(我知道一些保险让医护人员很讨厌),但是医生就是不愿意改,
我不知道是怎样的问题呢?想听听大家的看法(当然包含医疗人员),谢谢!
我只是不希望这诊断书被“外行人”看了,还被误解说,我小病跑去急诊室,
当日就回去了,结果隔天还不去上班,这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