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信我,以下这些,都是千真万确发生过的故事
因为种种原由,我不得不以此方式写下,来试着规避板规
第一则
阿原与那对情侣十分熟识,他们的死也让他觉得很意外
然而在那之后,他也不知怎么的日渐憔悴起来
室友发现后,几番逼问下,他才坦白:是他告诉他们在夜里到潭边许愿可以永浴爱河
当夜的监视器却只录著两人一前一后走进潭水中,一直没找到他们的尸体。
他说他最近时常作梦,梦中两人浑身浮肿的过来向他道谢,一直问他什么时候要一块下来
?
某次深夜,他竟偷偷跳进校园的人造小湖中,幸好水浅不深,刚好被路过的保全救起
在那之后,听说他被送进了疗养院
说也奇怪,几番托问下,竟没人能弄得清楚,他与那外校的情侣两人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第二则
他们为了学生剧展的纪录片,去采访了那个老人
因为眷村拆除,而搬进附近大楼里的老人仍十分硬朗
老人说,他当年打完抗战,回复了学生身分,听说台湾风景好,趁著兴致跟几个朋友就这
么跑来台湾,当时玩得十分开心
几个友人们感情十分好,说好了要一起再来台湾
怎知听说又打仗了,他们急忙搭了船回中国
刚到了上海,当时状况已经十分混乱,朋友们各个急着回乡,有的走路、有的搭便车,几
个朋友就此别过
老人在上海待了一阵子,因曾从过军的关系,便在乱中跟着国民政府的船来了台湾
他从此没再与当年的好友们见过面,辗转听说他们在来台湾的途中船沉了
老人也没再回过中国
但没关系,他们要来找我了,我很开心
老人这么说著
几天后,老人在梦中过世了
说也奇怪,那天并没下雨,老人房间床周围的地板却溼答答的,像是有一群人湿着脚在房
内绕了几圈一样
不一会儿,水渍又神秘消失,像是什么都不存在过一般
第三则
那个退休的员警,只有在喝茫时,才偶而吐出些过往事情
从事这行业的,总碰过多少邪门的事
那些失踪的、死法离奇的流浪汉...其实远比想像中的多
这也难怪,毕竟本来就是什么时候消失都不奇怪的社会底层,寻常人避讳、嫌弃的地点,
什么闹鬼圣地或荒废大楼,他们往往豪不顾忌,只要能有遮风避雨处就行
但所谓夜路走多了,总要碰著鬼
他以前跑过一个乡下地方的案件
一个游民死在一个正盖著一半的废弃的透天房中
旁边还放著喝着一半的酒,地上铺着纸箱,一旁各种破铜烂铁的家当。怎么看都像只是酒
醉睡姿不好一样
唯一的差别是,祂没有头,或者更确切点,祂的头镶进了一旁的水泥墙中。尤有些头发尾
部还露在水泥外,他们才发现
到底是怎么卡进去的?他们一头雾水
这个废墟在这少说3、5年以上,但游民被见着最后的身影不过几天前
新闻没报导出来,员警不久后也调往其他地方
见着那样奇怪的事情,他知道有些事情还是别摊在阳光下好
也意识到,这样怪奇的事,或许并非如此稀奇
“你想写出来也没关系,但最好别说这是真的”
他严肃的望着我,递了张纸条过来,上头写了些守则
写到这边,我希望我能算完美遵循了
第四则
只要听到祂的名字、知道祂的故事、相信祂的存在,就能进入诡异的异世界
华哥在放学的路上这样跟我说
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不正是他刚刚同我说的鬼故事吗?
正想让他别闹,我却突然眼前一黑,后面的事竟完全不记得
当我再次睁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全身黑衣的怪人
不对,与其说是黑衣,不如说是浑身发黑
与我从华哥那听来的叙述,那个祂的故事,分毫不差
这是一个脏乱的房间,旁边堆满著各种书与杂物
屋内还有两个人在
祂面朝一人,缓缓走近
“你能给我什么?”
“对不起,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
那个微秃男子忏抖著说著
“那么是舌头囉?”
祂从地上捡起像是裁缝剪刀的夸张大剪,抓着他的舌头缓缓剪开,那声音让人恶心。
那人满嘴鲜血的倒了下去
祂朝另一人走去,那是个颤抖的女人
“妳能给我什么?”
“你想要什么都行拜托不要杀我”
“那么我就要走灵魂囉”
祂张嘴,贴近她的嘴,大力吸走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那女子眼睛睁大着眼睛,突然的倒了下来
“我不杀妳”
“虽然说没有灵魂的话,也跟死了差不多吧”
祂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家伙...果然是恶魔吧
我也看过不少B级电影,驱魔、恶灵电梯之类的,虽然还没法形成言语,但早下意识的理
解了祂的存在
祂朝着我走来
“你能给我什么?”
即便如此,当下我依然是慌乱的不知道如何应对
“不回答也是一样的喔”
我直盯着散乱地上的几本书,书名很熟悉,但当下我却无法理解意义
“不说的话,我就直接点,接收灵魂也无所谓”
祂的头逼了过来,一股浓厚的铁锈味飘过来
我突然看仔细了地上的几本书,倒不是靠书名,而是封面,都是我刚好买过的书
即晴的请把门锁好、小野不由美的鬼谈百景
“我、我会写故事!”
祂迟疑了一下
我瞄了下房中,地上那些看来早已翻到烂的书本
人间椅子、残秽、尸鬼...果然没错,这家伙喜欢看恐怖故事呀
“这是超棒的题材,我能够帮你写成故事,放到网络上去!”
只要听过祂的名字、知道祂的故事,那祂就有办法把你带进异世界
随时随地、任何时刻
虽然没看仔细祂的表情,但可以感觉得到祂吞咽口水的雀跃感
“好喔好喔,请务必让多点人知道我的存在”
我们签下了契约,必须把我碰着祂的故事写出去、发表在网络上,而且务必要注明故事的
真实性
那么就是如此,对各位十分抱歉
但不得不说祂是非常的粗心大意
上头并没有注明必须写上祂的名字、也没说过需要放在什么分类
只要挂著创作的头衔,混在短篇创作文里,那没人会相信祂的存在
而我也能逃过一劫
为了保险起见,我仔细的把那张合约再拿了出来
突然觉得背脊发凉
里面有段小小的一段字,想必是在当时灯光昏暗下被我忽略了...
“必须爆文”
那狡诈的家伙
我仿佛能听见祂在背后的咯咯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