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我修过一个学程叫做鉴识科学;
由于本科系的课很满,能够选到这个学程的课不多,
我只选上了刑事鉴定法律跟刑事鉴识实务两门。
所以我很珍惜,每堂课我出席都坐第一个位置,认真记笔记。
刑事鉴识实务的老师是来自外县市的警官,每周辛苦的开车上来教课,
为的是让我们这些未来的法官律师们,可以多一些科学角度的思考。
然而这门课,老师主要是分享一些真实的案例,有已经破案的,也有悬案,
给我们体验的实务则是采证指纹、证物拍照技巧,
或是实际嗅闻老师去勘验现场当天穿的外套——混著尸臭和泥土味,
据老师说法就算洗过三遍也不会退掉。
投影幕上放的都是真实无码的现场照,
你看到无码这关键字有点兴奋吗?相信我,那种无码大部份人看了只会反胃;
也因为是实际发生的案子,上课时不能拍照录音,
我能做的也只有钜细弥遗的笔记和速写。
印象深刻的几个案子细节稍做修改跟大家分享:
第一个已经破案的是一名男性犯人大学毕业多年后,
连续杀了两个曾经笑他矮的女同学,该犯个性狡猾,指纹、凶器等都没查到,
(听老师讲述时我一边暗自祈祷,拜托赶快抓到他,不要再有受害者了。)
该犯预备前往第三个可能的受害者家,
终于行踪暴露而被赶到现场的老师与同僚及时阻止,
最后定罪的关键是死者指甲中有嫌犯的皮屑;
而这个案子奇怪的是现场在一个玻璃柜子上找到混有血迹的掌纹,
与死者和犯人的血型都不同,
该掌纹可辨识的部分和犯人也不完全吻合,但却找不到涉案的第三人。
(我所能想到的解释是死者或犯人可能有两种血型或孟买血型,
但该情况十分稀有以及当时是否有孟买血型的知识,这方面资讯老师没有提及。)
第二个是一对情侣涉毒,警方监听意外得知女方儿子被虐死埋在树下多年,
奇怪的是警方在情侣声称弃尸的区域绕了很多次都没找到男童尸体,
其中特别执著的一名员警A也拍了一堆照片回去反复看,就是看不出弃尸地点。
有一天A又在现场绕,发现一棵树下的土堆里似乎有衣服的一角,
但对照手上同一地点的照片既没有动物挖掘造成新出现的痕迹,也没有拍到任何衣物。
‘怎么做得出这种事!(虐童弃尸)’受访影片中的A表示自己婚后迟迟没有小孩
‘遇到小孩的案件我就特别难过,每次都想这个小孩能给我养多好!
我在这里找到的时候我说,弟弟,没事了,谢谢你愿意被叔叔找到。’
回想起员警A这番话至今还是能让我心痛。
第三个还是一宗悬案,恕我不能透露。
毕业多年后的某一天,我做了一个梦,
梦中我坐在教室里,刚考完期末,记忆犹新,
写完四大面申论题的手腕还微微发热,现场照片的残影还隐隐地显现在我眼前......
有点不敢相信,我几乎是一字不差的把我的笔记默写出来,我背法条都不见得有如此正确
率。
大家陆续散去,我前方一位穿着无袖、有点胖胖的男同学似乎还没打算离开,握着手机正
在瑟瑟发颤,我正想拍拍他肩对他笑笑,有难写到这么崩溃?都考完了就放轻松~
但他接下来对我说的事,令我对自己原本想开他玩笑的打算感到愧疚。
“犯人找到了”他轻轻地说。
一开口就是这句,我知道接下来会听到一个故事,
只不过他用的词是“找”到了而不是抓到了,
我隐约预见这故事会是一个遗憾的结局。
他国中时,几乎都是班上第一个到,
自然地,开教室门的任务就落到他身上。
有次他发现门没锁,有同学更早到吗?
他放眼一望,没错,他隔壁座位的同学是已经到了,
虽然只有一部分;
隔壁同学的桌上,有一双焦黑的断脚和血淋淋的头。
报警之后他情绪崩溃,问讯结束他甚至还自焚,想知道被烧的面积这么大有多痛。
我看着他手臂上大片的刺青底下隐约的疤,心想原来如此。
死的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被领养之前曾反复的想着为什么死的不是自己,
原生家庭家境不好,待过社福机构,
就算自己被杀死,家长也不会在乎,而他朋友家庭美满却遇害......
我接过他的手机,萤幕上是某某警官传给他的一则短信,
内容是当初想绑架他以及杀他同学的凶手是同一个,已经找到了,
只是,凶手人在养老院,精神状态很差,恐怕也很难使其入监。
我对于“绑架”一词提出疑问,他才接着提及,
他国小时曾经被人开车刻意撞倒,凶手还想抓他去车上,
挣扎掉之后一路跑,跑进警局,运气好里面有两个警察,犯人没有得逞。
虽然当时监视器还不普及,所幸媒体已经很普及了,犯人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犯。
起先听到他的同学出事的时候,我感到惊愕,
但就像在新闻上看到偶发惊悚的凶杀案一般;
这么说或许冷血,但对平凡人来说只是朋友见面之间的谈资,
情绪的扰动很快的沈淀下去——
而当我知道他是老师口中所说的“幸存者”的时候,我非常激动,
也许我开始执业以后会接触不少幸存者,
但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遇到,
为什么激动我自己也说不上来,
只有一个劲地抱着他,边大喊“你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
然后我哭着醒来。
梦中的一切仍历历在目,我甚至还能推测出犯人观察我同学许久,
认为他好下手才会胆敢在警局附近犯案,绑架未遂后还长年跟踪我同学,
所以才会知道他是第一个进教室、好朋友是谁、座位如何等等细节,
会烧尸体或许是因为性侵或剧烈抵抗留下迹证怕身份泄漏,
会砍下脚是针对被他逃掉的报复:“这下没有脚不能跑了吧”的一种示威心态,
想到同学多年来处在可能随时被跟踪的恐惧状态下,令我寒毛直栗——
我不知道,在如此普通,向来没有什么情绪波动的日子里,
是受了什么刺激我才会做这么长这么完整的梦,
但,毕竟是梦,深究也没什么意义。
收拾好公事包,走路上班,街上的风景也不特别,
坐定办公位,翻开文件夹,开始整理新案子的资料......
不同以往的是,这个案子似曾相识
我忍不住自言自语:
“犯人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