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逛旧文时看到TolerTSAI大那篇就想来回文,
刚好版主也对判决做出说明,
那我是想简单提供一个建议。
TSAI大那篇下面就有人在吵提出证据与否,
于是我想到是不是能从,
这件事是否能用提出证据的方式来证明来判断,
有点饶口,意思是说假设这件事是能用科学证据来证明的,
但不符合逻辑时,若发文者无法提供证明,
那么就可以断定为唬烂文,或者另外订定一条板规针对这样的文章。
我的逻辑是,怀胎三年这种事情在医学上一定会有记载,
版主也提到,目前能查到怀胎最长时间的纪录为375天,
也就是说这件事是可以用科学方式去考证的,
大概是这样,给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