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naffy这是抄袭 还是致敬?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6-04-27 18:27:41
本身很少看创作文,其实也是因为这串讨论才注意到N
对于著作权想要进一步了解,
所以在本串的第一篇后又GOOGLE又问了几个朋友的意见.
首先N是否真的有抄袭,这目前还只是公道自在人心.
版主的回应很清楚,
在N对于C提出的检举中. 因为C有"提出相当的证据"
而非空穴来风,恶意毁谤,所以裁定无违规.
不等于认同C,亦不等于为N是否抄袭或侵权背书.
至于C所引用朱宥勋的话,
我第一个想法是,这人是谁?
抱歉,不是文学中人. 所以只有真的名人才会记得名字阿.
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表达的形式而非思想本身. (维基)
在这个情形下,要到侵权的证明难度非常高.
文学创意这东西要到完全原创真是太难了.
这也就是说朱所说的"概念与创意的抄袭" 这个层次在文学上离侵权还很遥远.
我个人觉得这是蛮合理的.
就像讨论串中有篇原作的回应: 造你的说法,环太平洋也是抄袭无敌铁金刚.
在我看大尾鲈鳗这部电影时,心里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不是抄特攻联盟吗?
都是主角神经受损,而失去痛觉. 成为一个耐打的打手.
但后来发现第一个使用失去痛觉梗的也不是特攻联盟.
而且对于没看特攻的,也会觉得大尾鲈鳗很新潮.
但你说大尾鲈鳗侵权吗?有人说他抄,有人说无聊.
不过要到侵权真是太远了.
这说明的是版权所捍卫的在于该内容的表达方式和其所创造的价值,
远大于其创意本身.
大概就是说多拉A梦的百宝贷本身与多拉A梦的商标及其人物灵魂的差异.
创作一个可以变出道具的人物不会侵权,但是使用多拉A梦就会.
可是即使不侵权,也会被认为"抄袭"或了无新意.
但如果在变出道具的梗之下,能有不同的剧情铺成和人物灵魂还是可能会受欢迎.
当然也可能会受到一群人的嘲讽.
这样就可以回来解释这次的事件.
概念与创意的抄袭的层次与叙事框架的抄袭再到字句的抄袭是有很大的差异的.
如果只是概念创意抄袭的层次,那大概就是读者评价的好坏.
到叙事框架抄袭那达到真正"抄袭"或是侵权的可能性会升高.
如果几乎是字句都抄,那就毫无悬念了.
不同层次的"抄袭"代表的意义不同,岂能等同视之?
毕竟所谓的创意或创作本来就不完全只是从无到有.
而包含了从经验而生的部分.
我没看过N的文,更没法比较N的文与所谓的原作的相似性.
单以C所提出的那一篇和证据,我自己会觉得真是太相似了.
当然会觉得这不是N的创意.
你说他有没有抄? 我觉得有
但是,是不是N的创意的这件事会影响你对N的评价.
却不会改变那篇的内容本身有趣或没有趣.
虽然我自己觉得原作这题材本来就不吸引我了.
以著作权的角度来看,要成立侵权还是不容易.
就如同版主回应的.
回到朱所说的三个层次
我个人觉得层次三,算是太严苛了. 和著作权所想保障的目的差太多了.
反而会限制创意. 甚至,根本难以成立,也难以有新的创作.
就比如C所说的缩小,变大,榨汁我也不觉得是"原作"的创意了.
当然有些人觉得层次三就罪大恶极,那也是一种很多人认同的看法拉.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18:31:00
不过还是希望她本人出来说明下比较好啦,都是铁粉在说话,他本人都不上来为自己辩解,只会让人以为他是不是心虚
作者: com2   2016-04-27 18:32:00
小弟无意冒犯 个人认为你没读懂朱宥勋的言论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18:32:00
当然要判定是不是抄袭是很困难的没错,只是感情上就觉得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6-04-27 18:32:00
如果我是他,我觉得不解释在战略上比较好.
作者: com2   2016-04-27 18:33:00
另外 朱大的脸书一直都有新动态 你可以与他探讨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6-04-27 18:33:00
感情上的不爽,完全是会有的.谢谢C大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18:34:00
当然他本人不出来辩解是他的自由,我们怀疑他是心虚也是我们的自由
作者: hugo0015227 (小黑)   2016-04-27 18:34:00
你的言论有点像目前台湾综艺节目的心态 也许真的不到法律规范的范围或是原作无心去管 可是受到公评就在所难免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18:34:00
我没看过N的文,更没法比较N的文与所谓的原作的相似性
作者: com2   2016-04-27 18:34:00
朱大有ptt帐号 有机会好希望他能移驾妈佛板指点众生
作者: com2   2016-04-27 18:35:00
vic我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他都没研究就来发表高见XD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6-04-27 18:35:00
vici 是阿! 我就只有看过C大PO的那篇, 所以我只针对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18:35:00
否则只会让铁粉觉得被抛弃,被利用而已
作者: com2   2016-04-27 18:38:00
就说你要训练独立思考能力了!
作者: AYANNEKO (AYANNEKO)   2016-04-27 18:38:00
希望作者表态一下,不然台下的人看的很乱
作者: com2   2016-04-27 18:40:00
我只记得最后你的结论是:naffy相似度过高 (远目)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18:45:00
不过这串若能引来朱先生那倒是功德无量。层次三我想一些创意概念本就会有沿用,但把概念用前人一样的传达手法在创作上就要检讨了我们说半兽人起源于史诗贝武夫,而后有魔戒、DD、战锤、wow、ro都有出现,但各自设定、故事不同,很少有针对这点在说抄袭
作者: murderhyde (海德)   2016-04-27 18:55:00
朱宥勋…我觉得还满有名的…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6-04-27 18:55:00
这就像同样是两块饼中间夹一层东西,马卡龙跟小西点还是夹心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18:56:00
但以该篇“缩小,变大,榨汁”为元素来说,以同学相见、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6-04-27 18:56:00
饼干会互告抄袭吗?“基本元素”可以用,但是“呈现”的并不
作者: com2   2016-04-27 19:07:00
朱大“维护自己作品的独立性向来都是创作者骄傲来源之所在”“就连不小心写一篇和别人相像的作品都要觉得羞愧”“先别管抄袭了,你听过独创性吗?”你说 只有真的名人才会记得名字阿!为何不反思自己寡闻?如同你表达 没比较过二篇文章无法决断抄袭与否 却不做功课?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6-04-27 19:34:00
结果到目前为止作者爽赚 乡民爽嘴 皆大欢喜阿~
作者: citywolf (电影人生)   2016-04-27 19:47:00
有点怀疑这篇只是来赚P币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6-04-27 19:48:00
朱宥勋对于抄袭的定义是比著作权法还要广义没错而且说白了, 实务上的抄袭判定, 会参照著作权法判,还是朱宥勋标准判?
作者: com2   2016-04-27 19:51:00
当法律不够完善时 更多人集思广益去修缮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6-04-27 19:51:00
讲真的, 大家去弄懂司法实务上的"实质相似", 来建议板主去编板规才比较实际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6-04-27 19:52:00
那回到正题, 到底要怎么衡量抄袭?算字数还是算概念? 如果概念相似就算抄袭, 在Marvel板适不适用? (会不会一堆人鬼压床的情况都类似, 造成很多人被检举成抄袭?)我知道很多人对NAFFY的作法很不满, 但现在应该是把焦点移回到"立法"层次这个"法"还不应该去滥杀好人
作者: com2   2016-04-27 19:57:00
好人?
作者: acing (acing)   2016-04-27 19:57:00
私心以为,用著作权来说明是否侵权,就请以“法”来看
作者: com2   2016-04-27 19:59:00
朱大[一套如何辨别抄袭的知识、以及随之而来的伦理规范就显得非常非常必要了]我只看到朱大有心去改善法律条文 却被酸你是哪咖XD那你知道维基百科内容是与时俱进的吗?以现实面来说 著作权法是急需修订的!  
作者: superzenki (风痕夜)   2016-04-27 20:10:00
等你看过再来帮他洗白也不迟吧。。。难怪原作不打算出来说明
作者: com2   2016-04-27 20:11:00
我对朱大感到抱歉 引用他的言论 却害他被酸是朱宥勋标准判QQ朱大不只一次揭发抄袭 更有的是名教授 甚至被威胁要告此事件不得不说朱大是 择善固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20:13:00
我只以一个讨论板的角度看,板规并非法律,没有公权力可以动用,要有可做为证据力的采证太困难了。除非原作者亲自提出不满该一律删除外,原则上该回归单纯的市场机制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6-04-27 20:17:00
com2 你没读懂我的意思你要设哪种标准, 可以判断一个人是抄袭也可以避免有类似经验的文章不被认作抄袭像鬼压床的文章, 10篇中有6篇都差不多你能不能断定这6篇中有5篇是抄袭?标准怎么订, 板主可以好判, 板友知道怎么遵守这才是立法的层次, 先前的讨论都没有进到这个层次朱宥勋标准, 适不适合拿到Marvel板?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20:21:00
懂肥宅的意思,这样的话建议版主开一个讨论文怎么样?大家可以一起讨论看看,或著请ptt法务一起加入讨论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6-04-27 20:22:00
为什么适合? 为什么不适合? 正反的利弊大家要考虑好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20:22:00
总比大家没有一定的标准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20:23:00
法务不会管板规制定吧…
作者: com2   2016-04-27 20:23:00
我引用朱大理论 并非是给妈佛板当板规用(首篇推文有提)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6-04-27 20:24:00
因为我不是现任板主, 还是要请现任板主开讨论文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20:24:00
恩....这我不知道,那我错了,抱歉以为可以请法务来帮忙
作者: com2   2016-04-27 20:25:00
我在首篇 呼吁大家集思广益 抄袭的定义 推文分享朱大理论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20:25:00
先等史盖他们忙完后,再来讨论好了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4-27 20:28:00
抄袭要有很严谨的规定 很多论文也是参考别人的来写概念的相似也可以说是参考 这个除了使用者讨论之外作者本身的道德感更重要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20:32:00
不过论文都有要求要附注来源就是或著最后面要列出参考的来源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4-27 20:34:00
那个作家会跟你说他参考谁的书吗?刘佣 吴淡如等等的书 看到后来都差不多 连故事都雷同了
作者: yu800910 (扫地娘)   2016-04-27 20:37:00
有些作者有良心,真的会附上资料来源像是专业知识,就会说自己是参考那些学者的研究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20:41:00
所以吴淡如有抄袭事件而且承认阿…
作者: KGTW (哆啦)   2016-04-27 21:09:00
你没看文 没看原著 然后你当中立佬?你可以查查何谓"乡愿"
作者: k820 (小鬼)   2016-04-27 21:11:00
http://imgur.com/S69xqCm 刚看到一发嘴砲那么大发
作者: ming0803 (黄达)   2016-04-27 21:35:00
请用台湾法律条文来解释人家抄袭不就好了吗,引用这引用那的,还是没说服力,这样跟你解释懂了吗,看不下去了,觉得你早晚有一天会出事情肥仔已经好心提醒你了还看不懂,呵呵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4-27 22:00:00
把人家名字打错好意思呵呵
作者: sherry1991 (SheRry)   2016-04-27 22:01:00
大家火气可以先不要那么大吗= = 虽然明白朱作家在文坛和揭发抄袭上有一定的地位,但毕竟本串讨论最重要不就是找出更多证据去为版上厘清抄袭与参考的依据吗?无论朱作家再怎么厉害,言论毕竟只是言论,重要的仍是如何整理出一个未来板友在创作时都能知道规准的依据。Naffy的抄袭文事件,正好也是一个契机让版上重视此事
作者: ming0803 (黄达)   2016-04-27 22:09:00
呵呵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22:16:00
ming0803: 觉得你早晚有一天会出事情”恐吓?
作者: ming0803 (黄达)   2016-04-27 22:43:00
楼上不用帮我扣帽子,觉得我恐吓来告我
作者: maliya (摩多)   2016-04-27 22:49:00
大家冷静点回归事件的问题点,其余的可以再慢慢讨论
作者: com2   2016-04-27 22:54:00
乡愿(指)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7 22:54:00
你这几天扣别人帽子谁能比你多?
作者: com2   2016-04-27 22:56:00
护航成这样 钻法律漏洞 真的是理直气壮(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惩罚它看起来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终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作者: vyv726 (喵猪喵喵喵)   2016-04-27 23:10:00
抄袭到出书其实是种对文坛的侮辱比较讶异的是始终还是有人护航XD
作者: com2   2016-04-27 23:13:00
平行世界! 36+45=79 似乎不是唯一解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4-27 23:25:00
36+45=87?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28 00:14:00
请你看清楚我的原文,说环太平洋抄袭无敌铁金钢的不是这次事件中的人好吗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书研究学者↗)   2016-04-28 00:18:00
连朱都不知道 也没看过N的文 阿回这篇到底是怎样?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28 00:20:00
另外不是你不认识就可以说别人是什么咖,不知道朱大我觉得是你的问题XD嘘一下明显,麻烦你更正内文,拜托看懂文章再来评论补推
作者: com2   2016-04-28 00:27:00
曾有学习法提到 阅读有深度文章时 第一次先扫读 再进行详读每隔一段时间读 再内化 试着参杂理解内在XD以上 提供你参考![ 朱宥勋 / 文学抄袭的三种类型 ] 值得你再三拜读
作者: poolo (嗯~)   2016-04-28 00:30:00
这不就是不看政见不管政绩用意识形态投票的李姓中坜选民吗XD 有句话:乡愿,德之贼也。
作者: ad7729 (miss swe)   2016-04-28 00:32:00
你发这篇的诉求是什么?难以理解
作者: yuchuan0521 (东方东方)   2016-04-28 00:41:00
所以你觉得抄袭抄的有趣就OK喽?
作者: graydream   2016-04-28 01:58:00
你要发表能不能至少有多一点了解啊然后觉得你不知道朱宥勋,代表你真的离文学,还有时事的圈子很远虽然知不知道他也不是人活着的意义但,well
作者: alisha2224 (霂楠)   2016-04-28 04:00:00
我看诡婴才知道这人 还好发现这讨论串很多人都觉得难看 还以为我是一个人勒 幸好不孤单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4-28 12:22:00
你真的是想讨论的话劝你是引用谁的话讲清楚啦,不要东凑西凑装出一句话,前面才有人抗议也不见你更正,讲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推文是这样跟你定义的吗?
作者: s89227 (Kei)   2016-04-28 12:34:00
你错误引用我的文章内容,可以请你修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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